本 港 的 公 共 交 通 服 務 種 類 繁 多 , 收 費 合 理 , 市 民 可 按 快 捷 、 舒 適 及 方 便 程 度 , 選 擇 鐵 路 、 巴 士 、 渡 輪 和 其 他 公 共 交 通 工 具 。
鐵 路 每 日 的 載 客 量 佔 公 共 交 通 總 載 客 量 約 三 成 。 本 港 的 鐵 路 由 九 廣 鐵 路 公 司 ( 九 鐵 公 司 ) 和 地 鐵 有 限 公 司 ( 地 鐵 公 司 ) 建 造 和 營 運 。 九 鐵 公 司 由 政 府 全 資 擁 有 。 地 鐵 公 司 以 往 也 由 政 府 全 資 擁 有 , 直 至 二 零 零 零 年 , 地 鐵 實 行 私 有 化 , 成 為 上 市 公 司 , 但 政 府 仍 是 該 公 司 的 主 要 股 東 。 這 兩 家 公 司 均 按 審 慎 的 商 業 原 則 營 運 , 為 市 民 提 供 安 全 可 靠 、 快 捷 方 便 的 客 運 鐵 路 服 務 。
九 廣 鐵 路 於 一 九 一 零 年 通 車 , 是 香 港 第 一 條 鐵 路 , 歷 史 悠 久 。 九 廣 鐵 路 以 往 一 直 由 政 府 營 運 , 直 至 一 九 八 二 年 九 鐵 公 司 成 立 , 取 代 政 府 成 為 營 運 者 。 目 前 , 九 廣 鐵 路 旗 下 共 有 三 條 鐵 路 線 , 包 括 東 鐵 、 西 鐵 及 輕 便 鐵 路 系 統 。 東 鐵 行 走 紅 磡 至 羅 湖 邊 境 , 全 長 34 公 里 , 沿 途 設 有 13 個 車 站 。 二 零 零 三 年 , 東 鐵 平 均 每 日 載 客 763 000 人 次 。 近 年 , 東 鐵 多 項 基 本 工 程 項 目 均 有 長 足 進 展 , 其 中 包 括 列 車 翻 新 工 程 、 添 置 新 列 車 、 噪 音 消 減 工 程 及 訊 號 系 統 改 善 工 程 。 最 近 通 車 的 西 鐵 由 西 九 龍 直 達 元 朗 及 屯 門 , 全 長 30.5 公 里 , 沿 途 設 有 九 個 車 站 。 自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啓 用 以 來 , 西 鐵 每 日 載 客 約 十 萬 人 次 。 九 鐵 公 司 並 營 辦 往 來 香 港 與 上 海 、 北 京
, 以 及 廣 東 省 內 多 個 城 市 的 直 通 車 服 務 。 除 客 運 服 務 外 , 九 鐵 公 司 也 為 內 地 約 60 個 城 市 提 供 貨 運 和 聯 運 服 務 。 該 公 司 的 多 項 鐵 路 擴 展 計 劃 有 重 大 進 展 , 這 些 計 劃 包 括 東 鐵 各 條 支 線 、 九 龍 南 線 和 沙 田 至 中 環 線 。
由 九 鐵 公 司 營 運 的 輕 便 鐵 路 系 統 在 一 九 八 八 年 投 入 服 務 , 行 走 新 界 西 北 部 。 二 零 零 三 年 , 輕 鐵 的 平 均 每 日 載 客 量 為 291 000 人 次 。 為 確 保 輕 鐵 可 與 西 鐵 互 相 配 合 , 九 鐵 公 司 改 建 三 個 輕 鐵 車 站 和 興 建 一 個 新 車 站 , 方 便 乘 客 轉 乘 西 鐵 。 該 公 司 亦 興 建 一 條 新 的 支 線 , 即 天 水 圍 預 留 區 輕 鐵 支 線 , 於 十 二 月 七 日 投 入 服 務 。 為 改 善 交 通 流 量 , 輕 鐵 在 屯 門 杯 渡 路 一 段 路 軌 已 另 闢 分 層 通 路 , 讓 輕 鐵 列 車 行 駛 。
地 鐵 有 限 公 司 的 前 身 地 鐵 公 司 在 一 九 七 五 年 根 據 法 例 成 立 , 以 營 運 本 港 的 地 下 鐵 路 。 地 鐵 觀 塘 線 載 客 列 車 在 一 九 七 九 年 投 入 服 務 。 其 後 , 荃 灣 線 、 港 島 線 、 東 區 過 海 鐵 路 隧 道
( 連 接 觀 塘 線 與 鰂 魚 涌 ) 、 東 涌 線 和 將 軍 澳 線 先 後 在 一 九 八 二 、 一 九 八 五 、 一 九 八 九 、 一 九 九 八 和 二 零 零 二 年 通 車 。 二 零 零 三 年 , 地 鐵 的 平 均 周 日 載 客 量 約 為 220
萬 人 次 。 此 外 , 該 公 司 也 經 營 連 接 機 場 與 市 區 的 機 場 快 線 。 年 內 , 機 場 快 線 平 均 每 日 載 客 約 19 000 人 次 。
二 零 零 零 年 二 月 , 立 法 會 通 過 法 例 , 把 政 府 擁 有 的 部 分 地 鐵 公 司 股 權 私 有 化 , 地 鐵 有 限 公 司 隨 後 於 同 年 十 月 在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上 市 。
行 走 港 島 區 的 電 車 自 一 九 零 四 年 起 投 入 服 務 。 香 港 電 車 有 限 公 司 共 經 營 六 條 行 車 路 線 , 行 走 港 島 北 部 堅 尼 地 城 至 筲 箕 灣 一 段 長 13 公 里 的 雙 程 路 軌 , 以 及 環 繞 跑 馬 地 一 段 長 約 三 公 里 的 單 程 路 軌 。
電 車 公 司 旗 下 共 有 電 車 164 輛 , 包 括 兩 輛 供 遊 客 和 私 人 租 用 的 開 篷 電 車 , 以 及 一 輛 特 別 維 修 電 車 , 是 世 界 上 唯 一 全 部 採 用 雙 層 電 車 的 車 隊 。 年 內 , 電 車 平 均 每 日 載 客 223 744 萬 人 次 。 成 人 車 費 為 兩 元 , 12 歲 以 下 小 童 和 65 歲 或 以 上 長 者 收 費 一 元 。
登 山 纜 車 由 山 頂 纜 車 有 限 公 司 經 營 。 纜 車 線 全 長 1.4 公 里 , 從 中 環 花 園 道 直 達 山 頂 , 在 一 八 八 八 年 投 入 服 務 , 後 於 一 九 八 九 年 進 行 現 代 化 工 程 。 二 零 零 三 年 , 纜 車 載 客 量 平 均 每 日 有 8 471 人 次 , 主 要 是 遊 客 和 觀 光 遊 覽 的 本 港 市 民 。 成 人 、 12 歲 以 下 小 童 , 以 及 65 歲 或 以 上 長 者 的 單 程 車 費 分 別 為 20 元 、 六 元 和 七 元 。
山 頂 纜 車 有 限 公 司 的 管 理 及 經 營 權 於 二 零 零 三 年 年 底 屆 滿 。 該 公 司 的 服 務 在 安 全 及 質 素 方 面 , 均 有 穩 定 和 令 人 滿 意 的 成 績 , 並 有 計 劃 進 一 步 改 善 其 運 作 及 載 客 設 施 , 因 此 獲 行 政 長 官 會 同 行 政 會 議 批 准 把 該 公 司 的 經 營 權 延 長 十 年 。
其 他 陸 路 交 通 工 具 主 要 包 括 專 營 巴 士 、 公 共 小 型 巴 士 、 的 士 和 居 民 巴 士 , 客 運 量 佔 公 共 交 通 總 載 客 量 66% , 其 中 以 專 營 巴 士 載 客 量 最 大 , 約 佔 所 有 公 共 交 通 工 具 每 日 總 載 客 量 的 38% 。
九 龍 和 新 界 區 的 巴 士 服 務 , 主 要 由 九 龍 巴 士 (1933) 有 限 公 司 ( 九 巴 ) 提 供 。 截 至 二 零 零 三 年 年 底 , 九 巴 經 營 393 條 行 走 九 龍 和 新 界 的 巴 士 線 和 11 條 過 海 巴 士 線 , 另 與 城 巴 有 限 公 司
( 城 巴 ) 和 新 世 界 第 一 巴 士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 新 巴 ) 分 別 聯 營 23 及 29 條 過 海 巴 士 線 。
年 底 時 , 九 巴 共 有 4 284 輛 領 有 牌 照 的 巴 士 , 包 括 3 509 輛 空 調 巴 士 , 可 接 載 坐 輪 椅 乘 客 的 有 1 444 輛 。 年 內 , 九 巴 共 載 客 10.6 億 人 次
( 平 均 每 日 載 客 291 萬 人 次 ) , 行 車 達 3.443 億 公 里 。 九 巴 一 般 路 線 的 車 費 由 1.20 元 至 38 元 不 等 。 12 歲 以 下 小 童 和 長 者 搭 乘 該 公 司 所 有 路 線 , 均 享 有 票 價 優 惠 。
港 島 區 的 巴 士 服 務 由 新 巴 和 城 巴 提 供 。 年 底 時 , 新 巴 共 經 營 59 條 行 走 港 島 區 的 巴 士 線 、 十 條 行 走 九 龍 和 將 軍 澳 的 路 線 和 33 條 過 海 巴 士 線 , 其 中 與 九 巴 聯 營 的 過 海 巴 士 線 有 29 條 。 新 巴 有 730 輛 領 有 牌 照 的 巴 士 , 其 中 空 調 巴 士 有 729 輛 , 可 接 載 坐 輪 椅 乘 客 的 有 583 輛 。
年 內 , 新 巴 共 載 客 1.805 億 人 次 ( 平 均 每 日 載 客 494 624 人 次 ) , 行 車 達 5 940 萬 公 里 。 新 巴 一 般 路 線 的 車 費 由 3 元 至 34.20 元 不 等 。 12 歲 以 下 小 童 和 長 者 搭 乘 新 巴 所 有 路 線 , 均 享 有 票 價 優 惠 。
城 巴 根 據 兩 項 專 營 權 分 別 經 營 兩 個 網 絡 的 巴 士 服 務 。 其 中 一 項 專 營 權 包 括 66 條 港 島 區 巴 士 線 和 31 條 過 海 巴 士 線 , 其 中 23 條 過 海 巴 士 線 與 九 巴 聯 營 。 另 一 項 專 營 權 包 括 連 接 港 島 及 九 龍 與 東 涌 以 及 機 場 的 16 條 巴 士 線 。
年 底 時 , 城 巴 共 有 940 輛 領 有 牌 照 的 空 調 巴 士 , 其 中 可 接 載 坐 輪 椅 乘 客 的 有 124 輛 。 年 內 , 城 巴 共 載 客 2.073 億 人 次
( 平 均 每 日 載 客 568 044 人 次 ) , 行 車 達 8 280 萬 公 里 。 城 巴 一 般 路 線 的 車 費 由 2.50 元 至 45 元 不 等 。 12 歲 以 下 小 童 和 長 者 搭 乘 城 巴 港 島 區 路 線
( 旅 遊 線 除 外 ) 、 過 海 路 線 和 東 涌 / 機 場 路 線 , 均 享 有 票 價 優 惠 。
龍 運 巴 士 有 限 公 司 為 新 界 至 東 涌 / 機 場 提 供 巴 士 服 務 。 年 內 , 龍 運 巴 士 共 載 客 1 930 萬 人 次 ( 平 均 每 日 載 客 52 766 人 次 ) , 行 車 達 2 270 萬 公 里 。 年 底 時 , 該 公 司 共 有 145 輛 空 調 巴 士 , 其 中 136 輛 可 接 載 坐 輪 椅 的 乘 客 。 龍 運 經 營 的 巴 士 線 共 有 15 條 , 一 般 路 線 的 車 費 由 3.50 元 至 28 元 不 等 , 所 有 路 線 均 為 12 歲 以 下 小 童 和 長 者 提 供 票 價 優 惠 。
新 大 嶼 山 巴 士 (1973)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在 大 嶼 山 提 供 巴 士 服 務 。 年 內 , 新 大 嶼 山 巴 士 共 載 客 970 萬 人 次
( 平 均 每 日 載 客 26 523 人 次 ) , 行 車 達 500 萬 公 里 。 該 公 司 經 營 25 條 巴 士 線 , 共 有 80 輛 領 有 牌 照 的 巴 士 。 新 大 嶼 山 巴 士 一 般 路 線 的 車 費 由 2.50 元 至 40 元 不 等 。 12 歲 以 下 小 童 和 長 者 搭 乘 該 公 司 所 有 路 線 , 均 享 有 票 價 優 惠 。
為 更 有 效 地 運 用 巴 士 資 源 和 有 限 的 路 面 空 間 , 並 讓 乘 客 有 更 多 路 線 選 擇 , 有 關 方 面 推 行 了 巴 士 轉 乘 計 劃 , 搭 乘 指 定 路 線 的 乘 客 在 轉 車 時 , 可 享 有 票 價 優 惠 。 年 底 時 , 共 有 120 項 涉 及 368 條 路 線 的 巴 士 轉 乘 計 劃 。
非 專 營 巴 士 在 公 共 交 通 系 統 中 發 揮 輔 助 作 用 , 主 要 為 遊 客 、 屋 邨 居 民 、 僱 員 和 學 生 提 供 服 務 , 並 紓 緩 市 民 在 繁 忙 時 間 對 其 他 公 共 交 通 服 務 的 需 求 。 年 底 時 , 領 有 牌 照 的 非 專 營 巴 士 共 有
7 296 輛 。
根 據 牌 照 規 定 , 香 港 的 小 型 巴 士 最 多 可 載 客 16 人 。 年 底 時 , 全 港 共 有 6 266 輛 領 有 牌 照 的 小 巴 , 其 中 4 343 輛 為 公 共 小 巴 , 1 923 輛 為 私 家 小 巴 。 私 家 小 巴 只 可 為 團 體 提 供 服 務 , 不 得 向 個 別 乘 客 收 取 車 資 。
公 共 小 巴 分 “ 綠 色 ” 和 “ 紅 色 ” 兩 類 。 綠 色 專 線 小 巴 的 路 線 、 車 費 、 車 輛 分 配 及 行 車 時 間 表 均 由 運 輸 署 規 定 。 二 零 零 三 年 , 本 港 共 有
2 625 輛 綠 色 專 線 小 巴 , 行 走 349 條 路 線 , 平 均 每 日 載 客 1 141 000 人 次 。 紅 色 小 巴 則 沒 有 規 定 的 路 線 和 行 車 時 間 表 , 可 自 行 釐 定 車 費 , 但 營 運 範 圍 受 到 某 些 限 制 。 年 內 , 本 港 共 有
1 718 輛 紅 色 小 巴 , 平 均 每 日 載 客 482 000 人 次 。
年 內 , 運 輸 署 和 優 質 公 共 小 巴 服 務 督 導 委 員 會 繼 續 推 行 多 項 計 劃 以 提 升 整 體 公 共 小 巴 服 務 質 素 。 運 輸 署 於 上 半 年 向 約
14 000 名 公 共 小 巴 司 機 免 費 統 一 簽 發 公 共 小 巴 司 機 證 。 該 署 於 六 月 公 布 了 “ 公 共 小 巴 服 務 標 準 ” , 列 出 公 共 小 巴 司 機 須 依 從 的 主 要 服 務 標 準 。 此 外 , 三 間 駕 駛 改 進 學 校 經 運 輸 署 指 定 , 於 八 月 開 辦 “ 公 共 小 巴 司 機 培 訓 課 程 ” 。 為 喚 起 業 界 對 公 共 小 巴 維 修 和 保 養 事 宜 的 意 識 , 運 輸 署 於 十 一 月 為 業 界 舉 辦 了 “ 公 共 小 巴 車 輛 檢 驗 及 維 修 工 作 坊 ” 。
運 輸 署 每 四 個 月 出 版 一 期 《 公 共 小 巴 通 訊 》 , 以 加 強 公 共 小 巴 行 業 和 政 府 的 溝 通 。 該 署 會 繼 續 致 力 鼓 勵 和 協 助 小 巴 營 辦 商 為 乘 客 提 供 各 項 設 施 , 如 裝 設 電 子 收 費 系 統 、 乘 客 下 車 鐘 , 並 展 示 司 機 證 和 乘 客 諮 詢 熱 線 號 碼 。
政 府 於 二 零 零 二 年 八 月 起 接 受 柴 油 公 共 小 巴 車 主 申 請 參 加 轉 換 石 油 氣 或 電 動 公 共 小 巴 資 助 計 劃 。 合 資 格 的 柴 油 公 共 小 巴 車 主 如 把 小 巴 更 換 為 石 油 氣 或 電 動
公 共 小 巴 , 可 分 別 申 請 一 筆 過 六 萬 元 或 八 萬 元 的 資 助 金 。 此 外 , 柴 油 私 家 小 巴 車 主 若 轉 為 使 用 石 油 氣 小 巴 , 可 獲 豁 免 首 次 登 記 稅 ( 電 動 車 輛 已 獲 豁 免 ) 。 對 於 車 齡 達 十 年 或 以 上 的 柴 油 小 巴 , 車 主 必 須 在 二 零 零 四 年 年 底 前 申 請 這 項 資 助 。 至 於 在 取 消 車 輛 登 記 時 車 齡 在 十 年 以 下 的 柴 油 小 巴 , 申 請 資 助 限 期 則 為 二 零 零 五 年 年 底 。 年 底 時 , 本 港 共 有 642 輛 石 油 氣 公 共 小 巴 , 而 石 油 氣 和 電 動
私 家 小 巴 則 分 別 有 57 輛 和 一 輛 。
年 底 時 , 本 港 共 有 15 250 輛 市 區 的 士 ( 紅 色 ) 、 2 838 輛 新 界 的 士 ( 綠 色 ) 及 50 輛 大 嶼 山 的 士 ( 藍 色 ) , 每 日 載 客 量 約 為 100 萬 人 次 。
為 改 善 的 士 的 營 運 環 境 , 運 輸 署 在 五 月 實 施 了 一 項 臨 時 措 施 , 於 車 速 限 制 不 超 過 時 速 70 公 里 的 道 路 上 的 繁 忙 時 間 及 上 午 七 時 至 晚 上 七 時 的 限 制 區 , 准 許 所 有 的 士 上 落 乘 客 。 截 至 年 底 , 運 輸 署 共 劃 設 了 148 個 的 士 上 落 客 點 及 51 個 的 士 落 客 點 ; 此 外 , 亦 由 二 月 起 , 在 賽 馬 日 於 快 活 谷 馬 場 劃 設 專 用 的 士 站 , 方 便 乘 客 上 落 。 另 外 , 運 輸 署 在 三 月 實 施 一 項 試 驗 計 劃 , 容 許 市 區 及 新 界 的 士 在 每 晚 午 夜 至 早 上 六 時 三 十 分 駛 入 落 馬 洲 管 制 站 營 運 。
石 油 氣 的 士 現 金 資 助 計 劃 於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結 束 。 該 計 劃 於 二 零 零 零 年 八 月 推 出 , 以 鼓 勵 的 士 營 辦 者 把 的 士 改 裝 為 石 油 氣 的 士 。 截 至 年 底 , 共 有 18 112 輛 的 士 轉 用 石 油 氣 為 燃 料 , 佔 全 港 的 士 總 數 的 99.9% 。
年 內 , 運 輸 署 和 優 質 的 士 服 務 督 導 委 員 會 繼 續 推 行 多 項 計 劃 , 以 提 高 的 士 服 務 質 素 。 二 零 零 三 年 的 士 司 機 嘉 許 計 劃 頒 獎 典 禮 在 十 二 月 舉 行 , 共 有 12 名 優 質 的 士 司 機 和 大 約 1 200 名 優 良 的 士 司 機 因 其 良 好 行 為 和 優 質 服 務 而 獲 得 嘉 許 。 為 進 一 步 向 的 士 司 機 及 乘 客 提 供 有 用 的 的 士 服 務 資 訊 , 除 現 時 設 於 各 的 士 站 的 五 個 電 子 顯 示 屏 外 , 運 輸 署 在 紅 磡 火 車 站 外 的 的 士 站 增 設 了 兩 個 的 士 乘 客 及 收 費 資 訊 電 子 顯 示 屏 , 並 在 北 潭 涌 及 西 貢 市 中 心 的 的 士 站 設 立 了 三 支 的 士 乘 客 及 收 費 資 訊 牌 。 該 署 亦 出 版 了 11 期 《 的 士 季 刊 》 , 每 期 免 費 派 出 共 四 萬 份 給 的 士 司 機 。 此 外 , 並 分 別 在 機 場 及 落 馬 洲 管 制 站 , 向 遊 客 / 的 士 乘 客 派 發 共 15 萬 及 兩 萬 份 的 士 服 務 資 訊 單 張 。
渡 輪 為 那 些 沒 有 陸 路 交 通 工 具 可 達 的 離 島 提 供 必 要 的 對 外 交 通 服 務 , 也 為 市 民 提 供 多 一 種 往 來 內 港 及 其 他 地 區 的 交 通 工 具 。
年 底 時 , 本 港 除 有 一 家 營 辦 商 提 供 兩 項 專 營 客 運 渡 輪 服 務 外 , 另 有 11 家 營 辦 商 提 供 28 項 持 牌 客 運 渡 輪 服 務 , 往 來 離 島 和 內 港 。 除 專 營 和 持 牌 航 線 外 , 本 港 還 有 約 78 條 輔 助 性
質 的 “ 街 渡 ” 航 線 , 為 較 偏 遠 的 地 點 提 供 服 務 。
二 零 零 三 年 , 港 內 航 線 平 均 每 日 載 客 約 89 000 人 次 , 往 來 離 島 的 航 線 平 均 每 日 載 客 約 58
000 人 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