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新 政 策 架 構 下 , 政 府 房 屋 政 策 的 重 心 , 仍 然 是 向 有 真 正 需 要 的 人 士 提 供 援 助 。 政 府 會 努 力 確 保 所 有 沒 有 能 力 負 擔 私 人 市 場 適 當 居 所 的 人 士 , 有 機 會 入 住 資 助 租 住 公 屋 。 政 府 致 力 把 輪 候 公 屋 的 平 均 時 間 維 持 在 大 約 三 年 , 並 通 過 房 屋 委 員 會 的 逐 年 延 展 建 屋 計 劃 , 確 保 有 足 夠 的 公 屋 供 應 。 |
二 零 零 三 年 是 香 港 公 營 房 屋 發 展 的 50 周 年 。 經 過 多 年 來 的 發 展 , 至 今 香 港 約 有 三 分 之 一 人 口 居 於 公 營 租 住 房 屋 , 另 有 兩 成 購 置 了 資 助 自 置 居 所 。 截 至 二 零 零 三 年 十 二 月 , 本 港 共 有
2 363 410 個 房 屋 單 位 , 其 中 689 450 個 為 公 營 租 住 房 屋 註 一 、 394 630 個 為 資 助 自 置 居 所 、 1 279 330 個 為 私 營 房 屋 。
二 零 零 三 至 零 四 年 度 房 屋 方 面 的 公 共 開 支 修 訂 預 算 為 279 億 元 , 佔 公 共 開 支 總 額 的 10% 。
註 一 |
包 括 房 屋 委 員 會 轄 下 的 租 住 公 屋 和 中 轉 房 屋 , 以 及 房 屋 協 會 的 租 住 公 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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