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 识 产 权 署 署 长 一 职 , 是 根 据 《 知 识 产 权 署 署 长 ( 设 立 ) 条 例 》 于 一 九 九 零 年 设 立 的 法 定 职 位 。 知 识 产 权 署 之 下 设 有 商 标 、 专 利 、 外 观 设 计 和 版 权 特 许 机 构 四 个 注 册 处 。 该 署 负 责 就 保 护 知 识 产 权 的 政 策 和 法 例 提 出 建 议 , 向 政 府 提 供 知 识 产 权 方 面 的 民 事 法 律 意 见 , 并 致 力 加 强 公 众 对 知 识 产 权 的 认 识 和 尊 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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