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零 零 六 年 年 底 , 香 港 人 口 的 临 时 数 字 为 6 900 700 人 , 较 一 年 前 增 加 0.9 % 。 人 口 增 加 的 原 因 是 出 生 人 数 比 死 亡 人 数 多 28 900 人 , 以 及 有 净 移 入 居 民 34 000 人 。 二 零 零 一 至 二 零 零 六 年 期 间 , 人 口 的 每 年 平 均 增 长 率 为 0.5 % 。
二 零 零 六 年 的 出 生 率 注 一 预 计 为 千 分 之 十 , 高 于 二 零 零 一 至 二 零 零 四 年 期 间 每 年 录 得 的 千 分 之 七 , 以 及 二 零 零 五 年 的 千 分 之 八 ; 死 亡 率 则 变 化 不 大 , 约 为 千 分 之 五 至 六 。 因 此 , 人 口 自 然 增 长 率 由 二 零 零 一 至 二 零 零 四 年 期 间 每 年 录 得 的 千 分 之 二 , 上 升 至 二 零 零 五 年 的 千 分 之 三 及 二 零 零 六 年 的 千 分 之 四 。
15 岁 以 下 人 口 比 率 由 二 零 零 一 年 年 中 的 16 % 跌 至 二 零 零 六 年 年 中 的 14 % , 而 65 岁 及 以 上 人 口 比 率 则 由 11 % 升 至 二 零 零 六 年 的 12 % 。 年 龄 中 位 数 相 应 地 在 同 期 间 由 36.8 岁 上 升 至 39.6 岁 。
15 岁 以 下 和 65 岁 及 以 上 人 口 与 工 作 年 龄 人 口 ( 15 至 64 岁 人 士 ) 的 比 率 , 即 总 抚 养 比 率 , 由 二 零 零 一 年 年 中 的 千 分 之 三 八 一 降 至 二 零 零 六 年 年 中 的 千 分 之 三 五 四 。 这 主 要 反 映 15 岁 以 下 儿 童 的 人 口 下 降 , 抵 销 了 65 岁 及 以 上 长 者 的 人 口 在 同 期 间 的 升 幅 有 余 。
二 零 零 六 年 , 由 政 务 司 司 长 担 任 主 席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委 员 会 推 行 了 社 会 参 与 过 程 , 邀 请 公 众 讨 论 香 港 可 持 续 发 展 人 口 政 策 的 方 案 。 委 员 会 计 划 于 二 零 零 七 年 向 政 府 提 交 建 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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