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 地 行 政
地 政 總 署 轄 下 的 地 政 處 由 總 部 辦 事 處 、 14 個 分 區 地 政 處 及 多 個 專 業 事 務 組 組 成 , 主 要 工 作 是 徵 用 土 地 、 批 出 土 地 、 管 理 土 地 , 以 及 執 行 批 約 條 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