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府 船 队
政 府 船 队 共 有 逾 720 艘 不 同 类 型 的 大 小 船 舶,其 中 约 134
艘 为 大 型 机 动 船,隶 属 香 港 警 务 处 ( 水 警 总 区 )、香 港 海 关、消 防 处 等 15 个 政 府
部 门。这 些 船 舶 主 要 为 特 定 用 途 而 建 造,由 使 用 部 门 或 海 事 处 配 员 操 作。海 事 处
本 身 所 管 辖 的 船 舶 约 65 艘,主 要 为 巡 逻 小 轮、运 送 小 轮、浮 趸,以 及 海 道 测 量 船 和
爆 炸 品 运 载 船 等 专 船。这 些 船 舶 用 以 应 付 港 口 运 作 上 的 需 要,并 为 其 他 没 有 自
用 船 队 的 政 府 部 门 提 供 服 务。
自 一 九 九 九 年 以 来,海 事 处 把 运 送 小 轮、拖 船 等 海 上 运 输
服 务 外 判 给 私 人 承 办 商。二 零 零 四 年,已 有 两 艘 全 日 24 小 时 作 业 的 海 港 巡 逻 船
外 判。现 时,海 事 处 亦 与 本 地 承 办 商 签 订 了 协 议,安 排 22 艘 船 舶 为 该 处 提 供 海 上
运 输 服 务。
政 府 船 坞
政 府 船 坞 位 于 昂 船 洲,占 地 9.8 公 顷,另 有 面 积 达 8.3 公
顷 的 遮 蔽 港 池。政 府 船 坞 是 海 事 处、香 港 警 务 处 和 香 港 海 关 的 运 作 基 地 之 一。
政 府 船 坞 还 负 责 为 政 府 设 计、采 购 和 维 修 所 有 船 舶。二 零
零 四 年,建 成 并 付 运 给 政 府 的 新 船 共 有 八 艘,总 值 达 1.96 亿 元;批 予 香 港 和 海 外
造 船 厂 的 新 船 合 约 共 有 九 份,总 值 达 100 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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