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 年 以 来,政 府 致 力 为 无 能 力 负 担 私 人 楼 宇 的 人 士 提 供 资 助 房 屋。至 今,香 港 约 有 31% 的 人 口 居 于 公 营 租 住 房 屋,另 有 18% 购 置 资 助 自 置 居 所。截 至 二 零 零 四 年 十 二 月,本 港 共 有 2 397 700 个 房 屋 单 位,其 中 707 600 个 为 公 营 租 住 房 屋 注 一 、384 600 个 为 资 助 自 置 居 所、1 305 500 个 为 私 营 房 屋 单 位。
二 零 零 四 至 零 五 年 度 房 屋 方 面 的 公 共 开 支 修 订 预 算 为 195 亿 元,占 公 共 开 支 总 额 的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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