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 港 2004 - 房 屋
香 港 2004
房 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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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列 印
政 府 房 屋 政 策 的 重 心,仍 然 是 向 有 真 正 需 要 的
人 士 提 供 援 助。政 府 会 确 保 所 有 没 有 能 力
负 担 私 人 市 场 适 当 居 所 的 人 士,
有 机 会 入 住 资 助 租 住 公 屋。
二 零 零 四 年 年 底 时,
在 轮 候 册 等 待 入 住 公 屋 的
家 庭 共 有 92 560 户,
平 均 轮 候 时 间 约 为 1.8 年。

多 年 以 来,政 府 致 力 为 无 能 力 负 担 私 人 楼 宇 的 人 士 提 供 资 助 房 屋。至 今,香 港 约 有 31% 的 人 口 居 于 公 营 租 住 房 屋,另 有 18% 购 置 资 助 自 置 居 所。截 至 二 零 零 四 年 十 二 月,本 港 共 有 2 397 700 个 房 屋 单 位,其 中 707 600 个 为 公 营 租 住 房 屋 注 一 、384 600 个 为 资 助 自 置 居 所、1 305 500 个 为 私 营 房 屋 单 位。

二 零 零 四 至 零 五 年 度 房 屋 方 面 的 公 共 开 支 修 订 预 算 为 195 亿 元,占 公 共 开 支 总 额 的 7.4%。


注 一 包 括 香 港 房 屋 委 员 会 辖 下 的 租 住 公 屋 和 中 转 房 屋,以 及 香 港 房 屋 协 会 辖 下 的 租 住 公 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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