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 港 2004 - 通 讯、传 媒 和 资 讯 科 技
香 港 2004
通 讯、传 媒 和 资 讯 科 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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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 印
香 港 是 亚 洲 主 要 的 电 讯 枢 纽,拥 有 超 过 380 万
条 固 定 电 话 线,并 约 有 820 万 个 流 动 电 话 用 户
( 占 人 口 的 118%)。宽 频 网 络 覆 盖
差 不 多 所 有 商 业 楼 宇 和 住 宅,而 且
71% 家 庭 拥 有 个 人 电 脑。

香 港 能 发 展 成 为 国 际 商 业 和 金 融 中 心,必 备 条 件 之 一 是 通 讯 和 资 讯 发 达。香 港 电 讯 市 场 是 世 界 上 最 先 进 的 电 讯 市 场 之 一。本 地 传 媒 发 展 蓬 勃,令 市 民 可 以 掌 握 最 新 的 消 息 和 资 讯。

香 港 的 电 讯 市 场 已 全 面 开 放。政 府 已 通 过 所 需 法 例,以 规 管 电 讯 市 场 内 的 收 购 和 合 并 活 动;有 关 法 例 于 二 零 零 四 年 七 月 生 效。此 外,政 府 已 决 定 撤 销 强 制 性 第 II 类 互 连 安 排,容 许 固 网 服 务 营 办 商 在 电 话 机 楼 利 用 另 一 营 办 商 的 客 户 接 达 网 络 连 接 客 户 的 处 所。这 决 定 有 助 鼓 励 固 网 服 务 营 办 商 进 一 步 投 资 建 设 先 进 的 基 本 电 讯 设 施,并 且 为 消 费 者 推 出 崭 新 的 服 务 和 应 用 技 术,从 而 推 动 香 港 发 展 成 为 卓 越 数 码 都 市。

香 港 的 广 播 业 发 展 蓬 勃,为 本 地 观 众 和 听 众 提 供 多 元 化 的 服 务。本 港 观 众 可 免 费 收 看 本 地 和 海 外 逾 200 条 以 多 种 语 言 广 播 的 地 面 和 衞 星 电 视 频 道。另 有 三 家 广 播 机 构 提 供 收 费 电 视 服 务。两 家 商 营 电 台 和 香 港 电 台 ( 公 营 广 播 电 台 ) 为 本 地 听 众 提 供 13 条 电 台 频 道。香 港 也 是 亚 太 区 的 广 播 枢 纽,13 个 持 牌 机 构 通 过 衞 星 为 亚 太 区 的 观 众 提 供 逾 100 条 电 视 频 道。随 着 地 面 电 视 广 播 机 构 逐 步 采 用 数 码 广 播,政 府 正 着 手 更 新 现 行 的 规 管 制 度,以 配 合 市 场 引 进 崭 新 科 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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