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融 业 是 香 港 经 济 支 柱 之 一 , 包 括 银 行 、 证 券 、 保 险 、 基 金 管 理 和 其 他 相 关 服 务 等 主 要 范 畴 , 雇 员 人 数 超 过 香 港 工 作 人 口 的 5% , 约 为 18 万 人 。 金 融 业 是 高 增 值 行 业 , 在 本 地 生 产 总 值 所 占 比 率 更 远 超 此 数 , 约 12% 。 |
香 港 是 国 际 金 融 中 心 , 有 紧 密 联 系 的 金 融 机 构 和 金 融 市 场 。 政 府 的 政 策 是 维 持 和 发 展 适 当 的 法 律 、 监 管 、 基 础 设 施 和 行 政 架 构 , 以 期 为 所 有 市 场 参 与 者 提 供 公 平 的 竞 争 环 境 , 维 持 金 融 和 货 币 体 系 稳 定 , 并 使 香 港 有 足 够 能 力 与 其 他 主 要 金 融 中 心 竞 争 。
二 零 零 三 年 取 得 的 主 要 成 就 包 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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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 港 是 世 界 第 十 二 大 银 行 中 心 ( 以 对 外 资 产 计 算 ) 及 第 七 大 外 汇 市 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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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 港 的 股 票 市 场 在 世 界 排 行 第 十 ( 以 市 值 计 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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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内 , 香 港 的 港 元 债 务 市 场 继 续 发 展 。 按 已 发 行 港 元 债 务 证 券 总 额 计 算 , 本 港 的 债 市 规 模 在 二 零 零 三 年 年 底 达 到 5,580 亿 元 , 而 二 零 零 二 年 年 底 则 为 5,330 亿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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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的 《 证 券 及 期 货 条 例 》 在 二 零 零 三 年 四 月 一 日 生 效 。 该 条 例 整 合 十 条 规 管 证 券 期 货 市 场 的 条 例 而 成 为 一 条 综 合 法 例 , 使 本 地 的 监 管 制 度 与 国 际 标 准 和 惯 例 看 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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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底 时 , 强 制 性 公 积 金 计 划 的 总 资 产 约 达 894 亿 元 , 约 有 95% 雇 主 、 96% 有 关 雇 员 及 82% 自 雇 人 士 参 加 了 强 积 金 计 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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