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 等 機 會 委 員 會 是 獨 立 的 法 定 組 織 , 於 一 九 九 六 年 根 據 《 性 別 歧 視 條 例 》 成 立 , 負 責 執 行 《 性 別 歧 視 條 例 》 、 《 殘 疾 歧 視 條 例 》 及 《 家 庭 崗 位 歧 視 條 例 》 , 職 能 包 括 處 理 投 訴 、 協 助 調 解 糾 紛 、 為 受 屈 人 提 供 協 助 , 以 及 舉 辦 各 種 公 民 教 育 、 研 究 及 培 訓 計 劃 , 以 推 廣 平 等 機 會 的 概 念 和 消 除 基 於 性 別 、 婚 姻 狀 況 、 懷 孕 、 殘 疾 及 家 庭 崗 位 而 產 生 的 歧 視 。 年 內 , 委 員 會 所 接 獲 有 關 上 述 三 條 反 歧 視 條 例 的 查 詢 及 投 訴 分 別 有 4 361 宗 及 658 宗 , 獲 調 解 的 投 訴 個 案 則 有 157 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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