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零 零 六 年 年 底 , 香 港 人 口 的 臨 時 數 字 為 6 900 700 人 , 較 一 年 前 增 加 0.9 % 。 人 口 增 加 的 原 因 是 出 生 人 數 比 死 亡 人 數 多 28 900 人 , 以 及 有 淨 移 入 居 民 34 000 人 。 二 零 零 一 至 二 零 零 六 年 期 間 , 人 口 的 每 年 平 均 增 長 率 為 0.5 % 。
二 零 零 六 年 的 出 生 率 註 一 預 計 為 千 分 之 十 , 高 於 二 零 零 一 至 二 零 零 四 年 期 間 每 年 錄 得 的 千 分 之 七 , 以 及 二 零 零 五 年 的 千 分 之 八 ; 死 亡 率 則 變 化 不 大 , 約 為 千 分 之 五 至 六 。 因 此 , 人 口 自 然 增 長 率 由 二 零 零 一 至 二 零 零 四 年 期 間 每 年 錄 得 的 千 分 之 二 , 上 升 至 二 零 零 五 年 的 千 分 之 三 及 二 零 零 六 年 的 千 分 之 四 。
15 歲 以 下 人 口 比 率 由 二 零 零 一 年 年 中 的 16 % 跌 至 二 零 零 六 年 年 中 的 14 % , 而 65 歲 及 以 上 人 口 比 率 則 由 11 % 升 至 二 零 零 六 年 的 12 % 。 年 齡 中 位 數 相 應 地 在 同 期 間 由 36.8 歲 上 升 至 39.6 歲 。
15 歲 以 下 和 65 歲 及 以 上 人 口 與 工 作 年 齡 人 口 ( 15 至 64 歲 人 士 ) 的 比 率 , 即 總 撫 養 比 率 , 由 二 零 零 一 年 年 中 的 千 分 之 三 八 一 降 至 二 零 零 六 年 年 中 的 千 分 之 三 五 四 。 這 主 要 反 映 15 歲 以 下 兒 童 的 人 口 下 降 , 抵 銷 了 65 歲 及 以 上 長 者 的 人 口 在 同 期 間 的 升 幅 有 餘 。
二 零 零 六 年 , 由 政 務 司 司 長 擔 任 主 席 的 可 持 續 發 展 委 員 會 推 行 了 社 會 參 與 過 程 , 邀 請 公 眾 討 論 香 港 可 持 續 發 展 人 口 政 策 的 方 案 。 委 員 會 計 劃 於 二 零 零 七 年 向 政 府 提 交 建 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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