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關 數 字 為 該 年 九 月 的 數 字 。 括 號 內 數 字 為 與 上 年 同 期 比 較 的 變 動 百 分 比 。
自 二 零 零 一 年 起 , 實 質 工 資 指 數 以 名 義 工 資 指 數 扣 除 以 一 九 九 九 至 二 零 零 零 年 為 基 期 的 甲 類 消 費 物 價 指 數 而 計 算 得 出 。 為 方 便 比 較 , 二 零 零 一 年 之 前 的 實 質 工 資 指 數 已 採 用 一 九 九 九 至 二 零 零 零 年 為 基 期 的 甲 類 消 費 物 價 指 數 重 新 編 製 。
(1) |
指 勞 工 收 入 統 計 調 查 中 工 資 統 計 調 查 涵 蓋 的 所 有 行 業 , 包 括 電 力 及 燃 氣 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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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 減 率 不 多 於 0.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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