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 人 资 料 私 隐 的 保 障
《 个 人 资 料 ( 私 隐 ) 条 例 》 在 一 九 九 五 年 八 月 三 日 制 定 , 以 保 障 个 人 资 料 私 隐 。 条 例 的 主 要 条 文 自 一 九 九 六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起 生 效 。 根 据 该 条 例 , 当 局 须 委 任 个 人 资 料 私 隐 专 员 , 负 责 监 察 和 监 管 条 例 的 施 行 情 况 , 并 促 使 市 民 遵 从 条 例 的 规 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