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 港 的 新 鲜 肉 类 现 时 由 三 家 持 牌 屠 房 ( 即 上 水 屠 房 、 荃 湾 屠 房 和 长 洲 屠 房 ) 供 应 。 食 物 环 境 衞 生 署 负 责 监 管 这 些 屠 房 , 确 保 其 运 作 畅 顺 。
年 内 , 该 署 在 屠 房 核 证 了 43 270 份 动 物 衞 生 证 明 书 和 27 813 份 本 地 生 猪 入 场 许 可 证 。 为 确 保 食 物 安 全 并 保 障 公 众 健 康 , 该 署 在 屠 房 收 集 了 69 871 个 牲 口 尿 液 及 组 织 样 本 , 化 验 残 余 禽 畜 药 物 。 上 述 三 家 屠 房 共 屠 宰 和 检 验 了 1 969 710 头 猪 、 46 349 头 牛 和 11 202 头 羊 。 屠 房 供 应 的 肉 类 必 须 经 衞 生 督 察 检 验 , 只 有 适 宜 供 人 食 用 的 肉 类 才 可 运 往 市 场 售 卖 。
食 物 环 境 衞 生 署 情 报 组 人 员 继 续 致 力 监 察 和 搜 集 证 据 以 查 封 非 法 屠 房 , 追 查 以 冰 鲜 肉 冒 充 鲜 肉 的 活 动 , 并 且 与 香 港 海 关 和 警 方 进 行 联 合 行 动 , 以 打 击 走 私 肉 类 活 动 。 二 零 零 六 年 , 当 局 查 封 了 两 间 非 法 屠 房 , 并 针 对 走 私 肉 类 活 动 进 行 四 次 大 规 模 突 击 行 动 , 结 果 拘 捕 了 四 人 , 充 公 了 12 公 吨 走 私 肉 类 。 在 打 击 冰 鲜 肉 冒 充 鲜 肉 出 售 罪 行 方 面 , 该 署 取 消 了 五 个 新 鲜 粮 食 店 牌 照 和 两 个 街 市 租 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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