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年报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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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次 1:
政制和行政
前言
行政长官的职责
政府体制─行政会议
政府体制─立法会
政府体制─地方行政
选举制度
香港特区的对外事务
香港特区政府与
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
的工作关系
香港特区与
内地政府部门的工作关系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
北京办事处
谘询及法定组织
行政体制
法定语文
政府档案处
申诉专员公署
审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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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长 官 的 职 责

行 政 长 官 是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的 首 长 。 他 领 导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政 府 , 负 责 执 行 《 基 本 法 》 、 签 署 立 法 会 通 过 的 法 案 和 财 政 预 算 案 、 公 布 法 律 、 决 定 政 府 政 策 , 以 及 发 布 行 政 命 令 。 行 政 长 官 由 行 政 会 议 协 助 决 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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