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 生 福 利 及 食 物 局 负 责 本 港 医 护 服 务 的 政 策 制 订 和 资
源 分 配 工 作,也 负 责 监 察 各 项 政 策 的 推 行 情 况,以 保 障 和 促 进 市 民 的 健 康。该 局
为 每 名 市 民 提 供 全 面 的 终 身 医 护 服 务,并 确 保 市 民 不 会 因 经 济 困 难 而 无 法 获
得 适 当 的 医 疗 服 务。
衞 生 署 是 政 府 的 衞 生 事 务 顾 问,也 是 执 行 政 府 健 康 护 理
政 策 和 法 定 职 责 的 部 门。该 署 致 力 推 行 促 进 健 康、预 防 疾 病、医 疗 及 康 复 等 服 务,以
保 障 市 民 的 健 康。
医 院 管 理 局 于 一 九 九 零 年 根 据 《 医 院 管 理 局 条 例 》 成
立,属 法 定 机 构,负 责 提 供 公 立 医 院 及 相 关 的 医 疗 服 务。该 局 通 过 辖 下 多 家 医 院、专
科 诊 所、普 通 科 门 诊 诊 所 及 外 展 服 务,为 病 人 提 供 医 疗 和 康 复 服 务。
年 内,医 院 病 牀 共 有 34 221 张,即 每 千 人 五 张;其 中
医 院 管 理 局 辖 下 医 院 的 病 牀 占 28 231 张,私 家 医 院 的 病 牀 占 2 794
张,护 养 院 的 病 牀 占 2 463 张,惩 教 署 的 病 牀 则 占 733 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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