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 境 運 輸 及 工 務 局 局 長 負 責 確 保 各 項 工 務 工 程 的 推 行 均 符 合 成 本 效 益 , 並 負 責 制 定 斜 坡 安 全 、 供 水 、 防 洪 、 建 築 工 地 安 全 和 綠 化 等 政 策 。 該 局 長 又 負 責 監 察 建 築 署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 渠 務 署 、 機 電 工 程 署 、 路 政 署 和 水 務 署 六 個 工 務 部 門 的 工 作 , 並 制 定 有 關 政 策 。 此 外 , 該 局 長 也 負 責 監 察 機 電 服 務 營 運 基 金 的 運 作 。
房 屋 及 規 劃 地 政 局 局 長 負 責 制 訂 有 關 房 屋 、 規 劃 、 土 地 及 樓 宇 方 面 的 政 策 。 在 規 劃 和 土 地 方 面 , 該 局 長 負 責 監 察 四 個 政 府 部 門 , 即 規 劃 署 、 屋 宇 署 、 地 政 總 署 和 土 地 註 冊 處 的 運 作 , 又 負 責 監 察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和 機 電 工 程 署 的 部 分 工 作 。
規 劃 工 作
規 劃 署 負 責 擬 備 不 同 類 型 的 規 劃 圖 則 , 並 在 圖 則 列 明 有 關 土 地 的 恰 當 用 途 和 發 展 指 引 , 務 求 令 香 港 成 為 一 個 安 居 樂 業 的 地 方 。 這 些 圖 則 提 供 多 樣 化 的 發 展 策 略 , 有 涉 及 全 港 的 , 也 有 針 對 個 別 地 區 的 。 房 屋 及 規 劃 地 政 局 則 負 責 不 時 檢 討 《 城 市 規 劃 條 例 》 及 《 香 港 規 劃 標 準 與 準 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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