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 港 漁 農 業 的 規 模 較 小 。 政 府 沒 有 向 本 地 漁 農 業 提 供 直 接 資 助 , 也 沒 有 試 圖 保 護 業 界 免 受 市 場 力 量 影 響 。 取 而 代 之 ,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集 中 資 源 , 協 助 業 界 改 善 產 品 質 素 , 提 高 生 產 力 和 競 爭 力 。
年 內 , 本 地 漁 農 業 生 產 總 值 達 29 億 元 , 各 類 產 品 佔 本 地 銷 售 量 如 下 : 蔬 菜 4 % 、 鮮 花 37 % 、 生 豬 23 % 、 活 家 禽 56 % 、 淡 水 魚 5 % 、 海 鮮 21 % 。 行 內 直 接 僱 用 約 18 000 人 。 過 去 數 年 , 本 地 漁 農 業 的 整 體 產 量 大 致 保 持 平 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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