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 港 漁 農 業 的 規 模 較 其 他 行 業 小。政 府 沒 有 向 本 地 漁 農
業 提 供 直 接 資 助,也 沒 有 試 圖 保 護 業 界 免 受 市 場 力 量 影 響。取 而 代 之,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集 中 資 源,協 助 業 界 改 善 產 品 質 素,提 高 生 產 力 和 競 爭 力。
年 內,本 地 漁 農 業 生 產 總 值 達 27.96 億 元,各 類 產 品 佔 本
地 銷 售 量 如 下:蔬 菜 4%、鮮 花 40%、生 豬 22%、活 家 禽 41%、淡 水 魚 5%、海 鮮 28%。行
內 直 接 僱 用 約 18 010 人。過 去 數 年,本 地 漁 農 業 的 整 體 產 量 大 致 穩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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