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 生 福 利 及 食 物 局 的 工 作,包 括 就 食 物 安 全、環 境 衞 生、禽
畜 健 康 和 漁 農 業 制 定 政 策 和 分 配 資 源,並 監 察 政 策 的 實 施 情 況,從 而 保 障 和 促
進 食 物 安 全 與 禽 畜 健 康,確 保 環 境 衞 生 符 合 嚴 格 標 準,並 且 提 高 漁 農 業 的 競 爭
力。
食 物 環 境 衞 生 署 負 責 食 物 安 全 和 環 境 衞 生 的 工 作,為 全
港 市 民 服 務。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負 責 實 施 漁 農 政 策,包 括 提 供 基 本 設 施
和 技 術 支 援,以 推 動 漁 農 業 發 展。該 署 又 提 供 批 發 市 場 設 施 和 動 物 疾 病 診 斷 服
務,並 管 理 漁 農 業 貸 款。此 外,該 署 也 是 政 府 的 獸 醫 服 務 顧 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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