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 底 時 , 社 署 以 經 常 津 貼 和 非 經 常 補 助 金 資 助 180 個 非 政 府 機 構 , 讓 他 們 提 供 符 合 政 府 政 策 的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 該 署 根 據 獎 券 基 金 諮 詢 委 員 會 的 意 見 , 處 理 非 經 常 補 助 金 的 撥 款 分 配 事 宜 。
為 使 津 助 改 革 繼 續 順 利 推 行 , 整 筆 撥 款 督 導 委 員 會 ( 由 社 署 署 長 出 任 主 席 ) 提 出 建 議 措 施 , 協 助 非 政 府 機 構 不 斷 改 善 服 務 。 該 署 由 一 九 九 九 年 起 實 施 服 務 表 現 監
察 制 度 , 逐 步 推 行 服 務 監 察 改 革 。 在 這 個 制 度 下 , 該 署 根 據 一 套 明 確 的 “ 服 務 質 素 標 準 ” , 以 及 為 每 類 服 務 訂 定 的 “ 津 助 及 服 務 協 議 ” 來 評 核 服 務 表 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