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年報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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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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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訴 專 員 公 署

申 訴 專 員 公 署 是 獨 立 法 定 機 構 , 於 一 九 八 九 年 根 據 《 申 訴 專 員 條 例 》 成 立 , 目 的 是 通 過 獨 立 公 正 的 調 查 , 處 理 因 公 營 機 構 行 政 失 當 而 引 起 的 不 滿 , 藉 此 提 高 公 共 行 政 的 水 平 。

申 訴 專 員 公 署 自 二 零 零 一 年 十 二 月 起 脫 離 政 府 機 制 , 成 為 單 一 法 團 。 公 署 已 建 立 本 身 的 行 政 系 統 , 並 按 申 訴 專 員 訂 定 的 薪 酬 福 利 條 件 招 聘 合 約 人 員 。

申 訴 專 員 直 接 向 行 政 長 官 負 責 , 擔 當 監 察 政 府 部 門 和 《 申 訴 專 員 條 例 》 附 表 所 列 的 公 營 機 構 的 角 色 , 以 確 保 :

  • 官 僚 習 性 不 會 影 響 行 政 公 平 ;
  • 公 營 機 構 向 市 民 提 供 便 捷 的 服 務 ;
  • 防 止 濫 用 職 權 ;
  • 糾 正 錯 誤 ;
  • 在 公 職 人 員 受 到 不 公 平 指 責 時 指 出 事 實 真 相 ;
  • 人 權 得 到 保 障 ; 以 及
  • 公 營 機 構 不 斷 提 高 服 務 質 素 、 透 明 度 和 效 率 。

申 訴 專 員 的 職 權 範 圍 並 不 包 括 香 港 警 務 處 和 廉 政 公 署 , 因 為 這 兩 個 部 門 本 身 都 設 有 獨 立 機 制 , 處 理 市 民 的 投 訴 。

附 表 所 列 的 18 個 主 要 公 營 機 構 是 : 機 場 管 理 局 、 僱 員 再 培 訓 局 、 平 等 機 會 委 員 會 、 財 務 匯 報 局 、 香 港 藝 術 發 展 局 、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 香 港 房 屋 委 員 會 、 香 港 房 屋 協 會 、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 香 港 體 育 學 院 有 限 公 司 、 醫 院 管 理 局 、 九 廣 鐵 路 公 司 、 立 法 會 秘 書 處 、 強 制 性 公 積 金 計 劃 管 理 局 、 個 人 資 料 私 隱 專 員 公 署 、 證 券 及 期 貨 事 務 監 察 委 員 會 、 市 區 重 建 局 和 職 業 訓 練 局 。

除 了 調 查 投 訴 外 , 申 訴 專 員 還 可 以 對 涉 及 公 眾 利 益 及 市 民 關 注 的 問 題 主 動 展 開 直 接 調 查 , 並 公 布 調 查 報 告 。 採 取 這 種 積 極 主 動 、 防 微 杜 漸 的 方 針 , 目 的 在 於 解 決 影 響 普 羅 大 眾 的 問 題 。 直 接 調 查 對 於 糾 正 行 政 上 的 嚴 重 失 誤 和 消 除 引 致 投 訴 的 基 本 問 題 尤 其 有 效 。

自 一 九 九 四 年 獲 授 權 進 行 直 接 調 查 以 來 , 申 訴 專 員 共 完 成 了 57 項 直 接 調 查 , 其 中 四 項 在 二 零 零 六 年 完 成 , 分 別 涉 及 :

  • 法 律 援 助 署 監 察 外 判 個 案 的 情 況 ;
  • 醫 療 收 費 減 免 機 制 ;
  • 當 局 執 行 “ 半 山 區 發 展 限 制 ” 的 情 況 ; 以 及
  • 社 會 福 利 署 審 批 傷 殘 津 貼 申 請 的 制 度 。

公 署 的 資 源 中 心 備 有 所 有 已 完 成 的 直 接 調 查 的 報 告 , 供 市 民 索 閱 。

《 申 訴 專 員 條 例 》 亦 賦 予 申 訴 專 員 權 力 , 可 以 就 有 關 政 府 部 門 ( 包 括 香 港 警 務 處 和 廉 政 公 署 ) 違 反 《 公 開 資 料 守 則 》 的 投 訴 展 開 調 查 , 並 以 獨 立 人 士 身 分 覆 檢 涉 嫌 違 反 《 公 開 資 料 守 則 》 的 個 案 。

二 零 零 六 年 , 公 署 共 收 到 15 309 宗 查 詢 及 4 617 宗 投 訴 ; 二 零 零 五 年 的 數 字 則 分 別 為 14 400 宗 及 4 389 宗 。 較 多 人 投 訴 的 事 項 包 括 : 出 錯 、 意 見 或 決 定 錯 誤 、 不 按 程 序 辦 事 或 造 成 延 誤 、 辦 事 疏 忽 或 有 缺 失 遺 漏 、 厚 此 薄 彼 、 沒 有 就 投 訴 作 出 回 應 、 職 員 態 度 欠 佳 , 以 及 監 管 不 力 等 。

雖 然 申 訴 專 員 沒 有 權 力 執 行 本 身 提 出 的 建 議 , 但 年 內 逾 95 % 的 建 議 已 獲 有 關 部 門 和 機 構 接 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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