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府 船 队
政 府 船 队 共 有 727 艘 不 同 类 型 的 大 小 船 舶 , 其 中 的 大 型 机 动 船 分 别 隶 属 香 港 警 务 处 、 香 港 海 关 、 消 防 处 等 14 个 政 府 部 门 。 这 些 船 舶 主 要 为 特 定 用 途 而 建 造 , 由 使 用 部 门 或 海 事 处 配 员 操 作 。 海 事 处 本 身 所 管 辖 的 浮 趸 有 23 艘 、 船 舶 有 60 艘 , 主 要 为 巡 逻 小 轮 、 运 送 小 轮 , 以 及 海 道 测 量 船 和 爆 炸 品 运 载 船 等 专 船 。 这 些 船 舶 用 以 应 付 港 口 运 作 上 的 需 要 , 并 为 其 他 没 有 自 用 船 队 的 政 府 部 门 提 供 服 务 。
自 一 九 九 九 年 以 来 , 海 事 处 把 运 送 小 轮 、 拖 船 等 海 上 运 输 服 务 外 判 给 私 人 承 办 商 。 现 时 , 海 事 处 与 本 地 承 办 商 签 订 了 合 约 , 安 排 23 艘 船 只 为 该 处 提 供 各 项 海 上 服 务 。
政 府 船 坞
政 府 船 坞 位 于 昂 船 洲 , 占 地 9.8 公 顷 , 另 有 面 积 达 8.3 公 顷 的 遮 蔽 港 池 。 政 府 船 坞 是 海 事 处 、 香 港 警 务 处 和 香 港 海 关 的 运 作 基 地 之 一 。
政 府 船 坞 负 责 为 政 府 采 购 和 维 修 所 有 船 舶 。 二 零 零 六 年 , 为 政 府 建 成 的 新 小 艇 共 有 九 艘 , 总 值 达 180 万 元 ; 批 予 香 港 和 海 外 造 船 厂 的 新 船 合 约 共 有 十 份 , 总 值 达 2.76 亿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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