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 行 的 《 城 市 规 划 条 例 》 在 一 九 三 九 年 制 定 , 其 后 不 时 修 订 , 以 配 合 香 港 社 会 和 经 济 环 境 不 断 改 变 而 产 生 的 要 求 。 最 近 一 次 修 订 于 二 零 零 五 年 六 月 十 日 开 始 生 效 , 旨 在 简 化 规 划 程 序 和 规 划 许 可 审 批 程 序 , 使 规 划 制 度 更 公 开 透 明 , 并 加 强 对 新 界 乡 郊 地 区 的 规 划 管 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