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 境 运 输 及 工 务 局 局 长 负 责 确 保 各 项 工 务 工 程 的 推 行 均 符 合 成 本 效 益 , 并 负 责 制 定 斜 坡 安 全 、 供 水 、 防 洪 、 建 筑 工 地 安 全 和 绿 化 等 政 策 。 该 局 长 又 负 责 监 察 建 筑 署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 渠 务 署 、 机 电 工 程 署 、 路 政 署 和 水 务 署 六 个 工 务 部 门 的 工 作 , 并 制 定 有 关 政 策 。 此 外 , 该 局 长 也 负 责 监 察 机 电 服 务 营 运 基 金 的 运 作 。
房 屋 及 规 划 地 政 局 局 长 负 责 制 订 有 关 房 屋 、 规 划 、 土 地 及 楼 宇 方 面 的 政 策 。 在 规 划 和 土 地 方 面 , 该 局 长 负 责 监 察 四 个 政 府 部 门 , 即 规 划 署 、 屋 宇 署 、 地 政 总 署 和 土 地 注 册 处 的 运 作 , 又 负 责 监 察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和 机 电 工 程 署 的 部 分 工 作 。
规 划 工 作
规 划 署 负 责 拟 备 不 同 类 型 的 规 划 图 则 , 并 在 图 则 列 明 有 关 土 地 的 恰 当 用 途 和 发 展 指 引 , 务 求 令 香 港 成 为 一 个 安 居 乐 业 的 地 方 。 这 些 图 则 提 供 多 样 化 的 发 展 策 略 , 有 涉 及 全 港 的 , 也 有 针 对 个 别 地 区 的 。 房 屋 及 规 划 地 政 局 则 负 责 不 时 检 讨 《 城 市 规 划 条 例 》 及 《 香 港 规 划 标 准 与 准 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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