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 港 2004
土 地、公 共 工 程 和 公 用 事 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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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 織 架 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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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 境 運 輸 及 工 務 局 局 長 負 責 確 保 各 項 工 務 工 程 的 推 行 均 符 合 成 本 效 益,並 負 責 制 定 斜 坡 安 全、供 水、防 洪 和 建 築 工 地 安 全 等 政 策。該 局 長 又 負 責 監 察 建 築 署、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 由 前 土 木 工 程 署 與 前 拓 展 署 於 二 零 零 四 年 七 月 一 日 合 併 而 成 )、渠 務 署、機 電 工 程 署、路 政 署 和 水 務 署 六 個 工 務 部 門 的 工 作,並 制 定 有 關 政 策;此 外,也 負 責 監 察 機 電 服 務 營 運 基 金 的 運 作。

房 屋 及 規 劃 地 政 局 局 長 在 該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規 劃 及 地 政 ) 協 助 下,負 責 監 察 四 個 政 府 部 門,即 屋 宇 署、地 政 總 署、規 劃 署 和 土 地 註 冊 處 的 運 作,又 負 責 監 察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和 機 電 工 程 署 的 部 分 工 作。

房 屋 及 規 劃 地 政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規 劃 及 地 政 ) 是 規 劃 及 土 地 發 展 委 員 會 和 城 市 規 劃 委 員 會 的 主 席。規 劃 及 土 地 發 展 委 員 會 負 責 審 批 土 地 用 途 計 劃 及 主 要 發 展 建 議。城 市 規 劃 委 員 會 是 根 據 《 城 市 規 劃 條 例 》 成 立 的 法 定 組 織,負 責 制 定 規 劃 圖 則 和 審 批 個 別 計 劃 的 規 劃 申 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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