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於 一 九 九 七 年 七 月 回 歸 中 國 , 在 “ 一 國 兩 制 ” 的 方 針 下 , 繼 續 實 施 有 別 於 內 地 的 經 濟 、 社 會 和 政 治 制 度 。 《 基 本 法 》 作 為 香 港 特 區 的 憲 制 法 律 , 為 “ 一 國 兩 制 ” 的 原 則 提 供 有 力 保 障 。 香 港 特 區 繼 續 堅 守 法 治 , 保 持 高 效 率 和 行 政 主 導 的 政 府 , 維 持 廉 潔 能 幹 的 公 務 員 隊 伍 , 促 進 自 由 企 業 和 自 由 貿 易 , 維 持 穩 健 的 財 政 制 度 和 健 全 的 金 融 機 制 , 奉 行 審 慎 的 公 共 財 政 政 策 , 以 及 實 施 簡 單 和 清 晰 的 低 稅 率 稅 制 。 凡 此 種 種 , 皆 締 造 整 體 上 有 利 於 營 商 的 環 境 , 增 強 外 商 來 港 投 資 的 信 心 。
政 府 堅 信 市 場 較 有 效 分 配 和 運 用 資 源 、 更 能 刺 激 創 意 、 激 發 經 濟 活 力 並 創 造 就 業 機 會 。 政 府 銳 意 加 強 各 項 優 勢 , 使 香 港 得 以 維 持 競 爭 力 , 成 為 區 內 首 屈 一 指 的 商 業 中 心 , 以 及 消 除 經 濟 復 蘇 進 程 上 的 一 切 阻 礙 。 政 府 並 致 力 推 行 “ 市 場 主 導 、 政 府 促 進 ” 的 基 本 原 則 , 以 確 保 善 用 資 源 及 提 高 效 率 。 市 場 力 量 為 整 體 經 濟 發 展 提 供 動
力 。 政 府 的 角 色 , 在 於 創 造 最 有 利 營 商 環 境 , 便 利 市 場 運 作 及 促 進 市 場 穩 健 發 展 。 過 去 數 年 , 政 府 已 積 極 減 少 對 經 濟 的 干 預 , 並 重 新 界 定 其 角 色 , 以 及 盡 量 削 減 繁 瑣 規 則 。
面 對 全 球 一 體 化 及 與 內 地 經 濟 更 緊 密 融 合 帶 來 的 挑 戰 , 香 港 必 須 重 整 經 濟 結 構 和 重 新 定 位 , 方 可 維 持 競 爭 力 , 達 至 持 續 增 長 。 單 以 成 本 比 較 , 香 港 難 以 佔 優 。 因 此 , 要 加 強 競 爭 力 , 策 略 上 應 朝 增 值 的 方 向 邁 進 加 快 結 構 轉 型 至 知 識 型 經 濟 、 藉 教 育 改 革 和 人 口 政 策 吸 納 優 質 人 才 , 以 及 抓 緊 內 地 帶 來 的 無 限 商 機 。 政 府 的 目 標 是 通 過 鞏 固 香 港 在 區 內 的 獨 特 地 位 和 作 為 內 地 門 檻 的 角 色 , 建 立 香 港 成 為 亞 洲 的 國 際 都 會 。
香 港 要 與 世 界 各 地 競 爭 , 唯 一 方 法 是 善 用 本 身 固 有 的 相 對 優 勢 。 金 融 業 、 物 流 業 、 旅 遊 業 、 專 業 服 務 及 工 商 業 支 援 服 務 業 都 是 香 港 經 濟 體 系 中 最 具 競 爭 優 勢 的 四 個 高 增 值 行 業 。 政 府 會 致 力 透 過 簡 化 程 序 以 吸 引 更 多 金 融 產 品 發 行 機 構 來 港 、 擴 展 市 場 , 以 及 改 善 硬 件 設 施 , 維 持 香 港 作 為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的 競 爭 力 。 在 物 流 業 方 面 , 政 府 的 主 要 輔 助 措 施 包 括 延 伸 和 利 便 海 上 運 輸 聯 繫 , 以 及 開 放 航 權 , 使 空 運 業 獲 得 較 高 的 貨 運 流 量 。 在 旅 遊 方 面 , 政 府 與 業 界 緊 密 合 作 , 藉 以 增 強 香 港 的 吸 引 力 和 鞏 固 其 市 場 地 位 。 在 促 進 工 商 業 支 援 及 專 業 服 務 業 方 面 , 政 府 繼 續 消 除 營 商 障 礙 、 簡 化 發 牌 程 序 , 以 及 改 善 對 商 界 的 服 務 。 更 緊 密 經 貿 關 係 安 排 的 簽 訂 , 對 各 項 專 業 服 務 在 內 地 經 濟 取 得 較 佳 的 據 點 , 亦 非 常 重 要 。
鄰 近 內 地 是 香 港 應 加 以 善 用 的 一 項 重 要 優 勢 。 要 發 揮 這 項 優 勢 , 必 須 加 強 香 港 與 內 地 的 相 向 流 通 。 在 人 流 方 面 , 主 要 措 施 包 括 改 善 現 有 過 境 通 道 和 增 加 通 道 、 縮 短 清 關 所 需 時 間 , 促 使 更 多 內 地 旅 客 來 港 。 資 金 流 通 方 面 , 香 港 現 為 內 地 最 大 的 外 來 直 接 投 資 來 源 地 , 亦 是 內 地 主 要 融 資 中 心 之 一 。 這 些 角 色 預 期 會 進 一 步 增 強 。 內 地 與 香 港 簽 訂 的 更 緊 密 經 貿 關 係 安 排 將 有 助 進 一 步 加 強 這 些 流 通 。
提 升 勞 動 人 口 的 質 素 方 面 , 政 府 繼 續 積 極 推 行 教 育 改 革 , 以 及 在 教 育 、 培 訓 及 再 培 訓 方 面 投 放 大 量 資 源 , 以 提 升 本 地 勞 動
人 口 的 知 識 及 技 術 水 平 , 從 而 推 動 本 港 經 濟 轉 型 及 提 升 個 人 生 產 力 , 配 合 知 識 型 及 技 術 密 集 經 濟 的 需 要 。 除 培 育 本 地 人 才 外 , 政 府 也 致 力 吸 引 各 地 人 才 來 港 居 住 及 工 作 。 本 地 人 口 政 策 已 放 寬 內 地 專 業 人 士 來 港 的 限 制 。 隨 着 來 港 的 專 業 人 士 不 斷 增 加 , 香 港 經 濟 會 更 趨 蓬 勃 , 本 地 僱 員 因 而 獲 得 更 多 就 業 機 會 。
政 府 亦 十 分 重 視 解 決 財 赤 的 問 題 , 並 致 力 通 過 削 減 公 共 開 支 、 實 施 多 項 切 實 可 行 的 開 源 措 施 , 以 及 振 興 經 濟 以 增 加 稅 收 , 來 解 決 財 赤 問 題 。 政 府 決 心 在 二 零 零 八 至 零 九 年 度 將 經 營 開 支 減 至 2,000 億 元 , 以 達 至 收 支 平 衡 , 同 時 將 公 共 開 支 佔 本 地 生 產 總 值 的 比 例 控 制 在 20% 或 以 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