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 港 約 有 80 家 國 際 航 運 公 司 和 900 家 與 航 運 有 關 的 公 司 。 前 者 每 星 期 提 供 約 500 航 班 , 目 的 地 遍 及 全 球 500 個 港 口 。 後 者 則 提 供 各 式 各 樣 高 質 素 的 航 運 服 務 , 包 括 海 事 保 險 、 海 事 法 律 、 海 事 仲 裁 、 船 舶 融 資 、 船 舶 經 紀 、 船 舶 管 理 、 船 舶 註 冊 和 船 舶 檢 驗 等 服 務 。 香 港 目 前 是 世 界 第 七 大 航 運 中 心 , 由 香 港 船 東 會 會 員 擁 有 、 管 理 或 營 運 的 船 舶 逾 1 000 艘 , 總 噸 數 超 過 4 600 萬 。
一 些 全 球 最 大 、 歷 史 最 悠 久 的 船 舶 管 理 公 司 在 香 港 設 立 總 部 , 為 本 港 註 冊 船 隻 和 訪 港 船 隻 提 供 各 類 專 業 服 務 。 其 他 國 際 海 事 服 務 公 司 在 香 港 亦 設 有 分 公 司 , 提 供 各 式 各 樣 的 補 給 和 支 援 服 務 , 包 括 船 隻 維 修 、 燃 料 補 給 、 船 隻 補 給 、 廢 物 處 理 、 資 訊 科 技 及 通 訊 、 核 數 及 稅 務 諮 詢 , 以 及 培 訓 等 服 務 。 因 此 , 航 運 和 海 事 界 所 創 造 的 經 濟 利 益 和 就 業 機 會 相 當 龐 大 。
香 港 積 極 與 貿 易 伙 伴 磋 商 有 關 航 運 入 息 寬 免 雙 重 課 稅 的 安 排 。 至 今 , 香 港 已 與 13 個 稅 務 當 局 , 即 內 地 、 比 利 時 、 丹 麥 、 德 國 、 荷 蘭 、 新 西 蘭 、 挪 威 、 大 韓 民 國 、 新 加 坡 、 斯 里 蘭 卡 、 泰 國 、 英 國 和 美 國 的 稅 務 當 局 , 達 成 了 涵 蓋 航 運 收 入 的 雙 重 課 稅 寬 免 安 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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