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府 協 助 提 供 安 全 、 可 靠 、 高 效 率 和 環 保 的 交 通 運 輸 系 統 , 以 滿 足 市 民 在 經 濟 、 社 會 和 康 樂 活 動 方 面 的 需 要 , 並 且 促 進 香 港 未 來 的 持 續 發 展 。 政 府 力 求 通 過 下 列 途 徑 , 達 到 所 定 目 標 :
- 適 時 擴 展 和 改 善 本 港 的 運 輸 基 礎 設 施 ;
- 改 善 公 共 交 通 服 務 的 質 素 , 並 使 各 項 服 務 更 配 合 得 宜 ; 以 及
- 積 極 管 理 道 路 的 使 用 , 減 少 交 通 擠 塞 , 並 促 進 道 路 安 全 。
此 外 , 為 確 保 以 環 保 方 式 貫 徹 這 些 施 政 方 針 , 政 府 在 交 通 運 輸 的 範 疇 全 力 支 持 和 推 行 各 項 改 善 環 境 的 措 施 。
政 府 已 根 據 《 第 三 次 整 體 運 輸 研 究 》 , 制 定 長 遠 的 運 輸 策 略 , 以 確 保 香 港 將 來 能 夠 維 持 安 全 、 可 靠 和 高 效 率 的 交 通 運 輸 系 統 。 政 府 在 《 邁 步 前 進 : 香 港 長 遠 運 輸 策 略 》 公 布 的 運 輸 目 標 包 括 :
- 更 妥 善 融 合 運 輸 與 土 地 用 途 規 劃 工 作 ;
- 更 充 分 運 用 鐵 路 , 讓 鐵 路 成 為 客 運 系 統 的 骨 幹 ;
- 提 供 更 完 善 的 公 共 交 通 服 務 和 設 施 ;
- 更 廣 泛 運 用 先 進 科 技 管 理 交 通 ; 以 及
- 推 行 更 環 保 的 運 輸 措 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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