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本 港 从 事 制 造 业 而 雇 用 少 于 100 人 的 企 业 , 以 及 从 事 非 制 造 业 而 雇 用 少 于 50 人 的 企 业 , 都 被 视 为 中 小 型 企 业 。 中 小 企 业 目 前 约 有 276 000 家 , 占 本 港 私 营 企 业 总 数 约 98 % , 雇 用 超 过 118 万 人 。 中 小 企 业 是 本 港 经 济 的 支 柱 , 政 府 一 直 致 力 协 助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
政 府 现 时 设 有 三 项 中 小 企 业 资 助 计 划 , 协 助 中 小 企 业 取 得 金 融 机 构 的 贷 款 , 拓 展 境 外 巿 场 , 以 及 增 强 整 体 竞 争 力 。 这 三 项 资 助 计 划 分 别 为 信 贷 保 证 计 划 、 市 场 推 广 基 金 和 发 展 支 援 基 金 。
工 业 贸 易 署 的 中 小 企 业 支 援 与 谘 询 中 心 , 为 中 小 企 业 人 士 提 供 免 费 营 商 资 讯 和 谘 询 服 务 。 中 小 企 业 亦 可 利 用 中 心 的 “ 问 问 专 家 ” 业 务 谘 询 服 务 和 中 小 企 业 “ 营 商 友 导 ” 计 划 , 向 有 丰 富 营 商 经 验 人 士 或 专 家 谘 询 业 务 运 作 上 的 问 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