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 港 2004
金融財務
*
  去
照 片
前言
  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香港的金融服務
  香港與內地的金融聯繫
  增強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競爭力
  公司註冊處
  放債人
  破產、個人自願安排及強制清盤
  專業會計師
  貨幣政策
  貨幣狀況
  外匯基金
  網頁
*
香 港 的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地 位
列 印

香 港 地 理 位 置 優 越 , 是 連 接 北 美 洲 與 歐 洲 時 差 的 橋 樑 , 與 內 地 和 東 南 亞 其 他 經 濟 體 系 一 向 保 持 緊 密 聯 繫 , 又 與 世 界 各 地 建 立 了 良 好 的 通 訊 網 絡 ; 此 外 , 法 治 、 公 平 的 競 爭 環 境 和 健 全 的 監 管 制 度 , 使 香 港 能 夠 成 為 區 內 重 要 的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及 內 地 的 首 選 集 資 中 心 。 資 金 流 入 和 流 出 香 港 不 受 限 制 , 也 是 另 一 大 優 點 。

本 港 金 融 市 場 的 特 色 是 資 金 流 動 性 高 , 並 且 是 在 有 效 、 具 透 明 度 和 符 合 國 際 標 準 的 規 管 下 運 作 。 香 港 的 勞 動 人 口 教 育 水 平 高 , 外 地 的 專 業 人 士 又 易 於 來 港 工 作 , 進 一 步 推 動 了 本 港 金 融 市 場 的 發 展 。

在 本 港 經 營 的 國 際 金 融 機 構 數 目 甚 多 。 在 全 球 首 100 家 銀 行 中 , 有 70 家 在 港 營 業 。 截 至 二 零 零 四 年 十 二 月 , 本 港 共 有 121 家 外 資 持 牌 銀 行 。 除 了 這 些 銀 行 外 , 一 些 境 外 機 構 也 通 過 在 本 港 開 設 的 附 屬 機 構 、 相 關 公 司 或 分 行 , 以 有 限 制 牌 照 銀 行 和 接 受 存 款 公 司 形 式 經 營 業 務 , 而 在 香 港 設 有 代 表 辦 事 處 的 境 外 銀 行 , 也 有 85 家 。

本 港 的 銀 行 同 業 拆 息 市 場 發 展 完 善 。 本 港 各 認 可 機 構 之 間 和 本 港 與 海 外 機 構 之 間 的 銀 行 同 業 拆 借 活 動 非 常 活 躍 , 二 零 零 四 年 平 均 每 日 成 交 額 為 1,650 億 元 。

本 港 的 外 匯 市 場 也 發 展 完 善 , 買 賣 活 躍 , 是 全 球 外 匯 市 場 不 可 或 缺 的 一 部 分 。 本 港 與 海 外 其 他 外 匯 市 場 均 有 聯 繫 , 因 此 可 全 日 24 小 時 與 世 界 各 地 進 行 外 匯 買 賣 。 根 據 國 際 清 算 銀 行 在 二 零 零 四 年 四 月 每 三 年 一 度 的 調 查 , 本 港 外 匯 市 場 的 平 均 每 日 成 交 額 為 1,020 億 美 元 , 佔 全 球 交 易 總 額 的 4%, 使 香 港 成 為 世 界 第 六 大 外 匯 市 場 。

截 至 年 底 , 香 港 股 票 市 場 的 市 值 為 66,959 億 元 , 是 世 界 上 排 行 第 九 的 市 場 , 在 亞 洲 則 排 行 第 二 , 緊 隨 日 本 註 一 。 二 零 零 四 年 , 本 地 股 票 市 場 的 成 交 額 平 均 每 日 有 160 億 元 。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是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的 全 資 附 屬 公 司 。 截 至 年 底 , 在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掛 牌 的 上 市 公 司 有 1 096 家 。 新 上 市 公 司 的 數 目 共 70 家 , 這 些 公 司 首 次 公 開 招 股 的 集 資 總 額 為 958 億 元 。 除 發 行 新 股 所 得 的 資 金 外 , 在 第 二 市 場 籌 集 的 資 金 達 1,751 億 元 。 內 地 企 業 註 二 在 年 內 的 集 資 額 達 1,104 億 元 , 約 佔 整 個 香 港 股 票 市 場 集 資 總 額 的 40%

香 港 股 票 市 場 是 內 地 企 業 的 重 要 集 資 中 心 。 在 內 地 以 外 掛 牌 上 市 的 內 地 註 冊 成 立 企 業 (H 股 ) 有 111 家 , 其 中 109 家 在 聯 合 交 易 所 上 市 。 截 至 二 零 零 四 年 年 底 , 在 聯 交 所 掛 牌 上 市 的 內 地 企 業 有 304 家 。 這 些 內 地 企 業 包 括 H 股 、 紅 籌 股 及 民 營 企 業 ( 非 H 股 的 內 地 民 營 企 業 )。 二 零 零 四 年 , 在 香 港 新 上 市 的 內 地 企 業 集 資 了 約 754 億 元 , 佔 在 聯 交 所 首 次 公 開 招 股 的 集 資 總 額 的 79%。 內 地 企 業 的 市 值 佔 市 值 總 額 約 30%。 年 內 , 內 地 企 業 的 總 成 交 額 , 佔 香 港 股 票 市 場 全 年 總 成 交 額 的 49%。 預 期 日 後 內 地 發 行 人 會 繼 續 是 推 動 香 港 證 券 市 場 發 展 的 主 要 因 素 。

在 香 港 期 貨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買 賣 的 恒 生 指 數 期 貨 和 小 型 恒 生 指 數 期 貨 平 均 每 日 交 投 量 , 由 二 零 零 三 年 的 27 588 張 和 5 064 張 , 上 升 至 二 零 零 四 年 的 34 824 張 和 5 902 張 , 升 幅 分 別 為 26%17%。 H 股 指 數 期 貨 的 平 均 每 日 交 投 量 , 由 二 零 零 三 年 的 3 196 張 上 升 1.2 倍 至 二 零 零 四 年 的 7 060 張 。 恒 生 指 數 期 權 及 小 型 恒 生 指 數 期 權 的 平 均 每 日 交 投 量 , 由 二 零 零 三 年 的 8 596 張 和 130 張 , 減 至 二 零 零 四 年 的 8 215 張 和 109 張 , 減 幅 分 別 為 4.4%16%。 在 二 零 零 四 年 六 月 引 入 市 場 的 H 股 指 數 期 權 , 每 日 交 投 量 平 均 為 566 張 。 除 了 指 數 期 貨 和 期 權 , 年 內 期 貨 交 易 所 也 買 賣 36 種 股 票 期 貨 合 約 , 平 均 每 日 交 投 量 為 70 張 。 股 票 期 權 方 面 , 截 至 年 底 , 共 有 37 隻 股 票 的 期 權 合 約 在 市 場 上 買 賣 。 二 零 零 四 年 股 票 期 權 合 約 的 平 均 每 日 成 交 量 為 22 720 張 。

香 港 基 金 管 理 業 的 特 色 是 高 度 國 際 化 , 這 個 特 色 可 見 於 海 外 基 金 經 理 及 認 可 基 金 在 香 港 的 情 況 。 根 據 證 券 及 期 貨 事 務 監 察 委 員 會 年 內 就 香 港 基 金 管 理 業 務 ( 包 括 資 產 管 理 業 務 、 顧 問 業 務 及 其 他 私 人 銀 行 業 務 註 三 ) 進 行 的 調 查 , 截 至 二 零 零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基 金 管 理 業 務 所 涉 及 的 資 產 總 值 為 29,470 億 元 (3,780 億 美 元 ), 其 中 23,170 億 元 (2,970 億 美 元 ) 由 166 家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報 告 , 6,300 億 元 (810 億 美 元 ) 則 由 30 家 註 冊 機 構 註 四 報 告 。

本 港 的 黃 金 市 場 是 全 世 界 最 活 躍 的 實 金 市 場 之 一 。 現 貨 黃 金 交 易 可 通 過 本 地 兩 個 聯 繫 密 切 但 獨 立 的 市 場 ( 金 銀 業 貿 易 場 和 本 地 倫 敦 金 市 場 ) 進 行 。

金 銀 業 貿 易 場 於 一 九 一 零 年 成 立 , 供 業 界 以 港 元 買 賣 九 九 金 及 公 斤 條 註 五 , 價 格 與 倫 敦 、 蘇 黎 世 和 紐 約 等 其 他 主 要 黃 金 市 場 的 價 格 非 常 接 近 ; 本 地 倫 敦 金 則 以 美 元 按 每 金 衡 安 士 報 價 。

本 港 繼 續 是 全 球 最 開 放 的 保 險 中 心 之 一 。 截 至 年 底 , 在 本 港 180 名 獲 授 權 保 險 人 中 , 有 89 名 來 自 內 地 或 21 個 其 他 國 家 。 名 列 世 界 首 20 名 的 保 險 人 中 , 有 12 名 獲 授 權 在 香 港 直 接 或 經 集 團 公 司 經 營 保 險 業 務 。 本 港 共 有 22 名 專 業 再 保 險 人 , 當 中 包 括 世 界 大 部 分 首 屈 一 指 的 再 保 險 人 。 二 零 零 三 年 的 保 費 收 入 總 額 為 1,020 億 元 , 約 等 於 本 地 生 產 總 值 的 8.3%

註 一 資 料 來 源 : 全 球 證 券 交 易 所 聯 會 。
註 二 內 地 企 業 包 括 H 股 公 司 、 紅 籌 股 公 司 及 非 H 股 的 內 地 民 營 企 業 。
註 三 就 該 項 調 查 而 言 , “ 其 他 私 人 銀 行 業 務 ” 的 定 義 為 以 並 非 屬 於 《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 》 附 表 5 所 界 定 第 9 類 受 規 管 活 動 的 方 式 , 向 私 人 銀 行 客 戶 提 供 財 務 服 務 , 當 中 包 括 完 全 因 為 進 行 第 1 類 及 / 或 第 2 類 受 規 管 活 動 而 附 帶 代 客 戶 管 理 證 券 及 / 或 期 貨 合 約 投 資 組 合 。
註 四 “ 註 冊 機 構 ” 是 根 據 《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 》 第 119 條 註 冊 的 認 可 財 務 機 構 。 “ 認 可 財 務 機 構 ” 指 《 銀 行 業 條 例 》 第 2(1) 條 所 定 義 的 認 可 機 構 。
註 五 九 九 金 的 黃 金 純 度 為 千 分 之 九 九 零 ( 即 99%), 重 量 以 兩 ( 一 兩 約 等 於 1.20337 金 衡 安 士 ) 計 算 。 公 斤 條 的 黃 金 純 度 為 千 分 之 九 九 九 點 九 , 重 量 以 公 斤 計 算 。
 
頁 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