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年報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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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次 11: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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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置 居 所

出 售 資 助 房 屋 單 位

由 一 九 七 八 年 起 , 政 府 通 過 各 項 資 助 自 置 居 所 計 劃 , 共 推 出 超 過 443 800 註 四 個 單 位 , 以 折 扣 價 出 售 給 合 資 格 的 家 庭 及 人 士 。 這 些 計 劃 包 括 房 屋 委 員 會 的 居 者 有 其 屋 計 劃 、 私 人 機 構 參 建 居 屋 計 劃 , 以 及 租 者 置 其 屋 計 劃 等 。 為 配 合 政 府 深 化 房 屋 政 策 和 盡 量 減 少 對 物 業 市 場 的 干 預 , 房 屋 委 員 會 在 推 出 第 六 期 租 者 置 其 屋 計 劃 後 停 止 了 該 計 劃 , 由 二 零 零 三 年 起 停 建 和 停 售 居 者 有 其 屋 計 劃 單 位 , 並 且 終 止 了 私 人 機 構 參 建 居 屋 計 劃 。 所 有 賣 剩 和 回 購 的 居 者 有 其 屋 計 劃 單 位 , 均 不 會 在 二 零 零 六 年 年 底 前 以 資 助 房 屋 的 形 式 發 售 。 然 而 , 為 處 理 剩 餘 的 居 者 有 其 屋 計 劃 單 位 , 房 屋 委 員 會 於 二 零 零 六 年 年 初 決 定 , 在 二 零 零 七 年 至 二 零 零 九 年 的 三 年 內 , 把 16 600 個 剩 餘 的 居 者 有 其 屋 計 劃 單 位 分 期 出 售 予 合 資 格 的 申 請 人 , 每 年 兩 期 , 每 期 出 售 約 2 000 至 3 000 個 單 位 。 這 項 安 排 旨 在 避 免 一 次 過 把 大 量 單 位 推 出 市 場 , 務 求 盡 量 減 少 對 私 人 住 宅 市 場 造 成 任 何 影 響 。 房 屋 委 員 會 將 繼 續 留 意 市 場 的 變 動 , 在 有 需 要 時 會 修 訂 已 公 布 的 出 售 時 間 表 。

註 四包 括 房 屋 協 會 出 售 的 單 位 。 自 一 九 七 八 年 賣 出 的 443 800 個 單 位 中 , 截 至 二 零 零 六 年 十 二 月 底 有 57 300 個 可 在 公 開 市 場 買 賣 , 而 這 些 單 位 根 據 現 行 定 義 不 計 算 入 資 助 出 售 單 位 類 別 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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