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 层 医 疗 是 个 人 和 家 庭 接 受 持 续 医 疗 护 理 的 首 个 接 触 点 , 目 标 是 减 少 住 院 治 疗 和 改 善 他 们 的 整 体 健 康 状 况 。
诊 所 服 务
公 营 普 通 科 门 诊 服 务 的 主 要 对 象 是 低 收 入 家 庭 、 长 期 病 患 者 和 其 他 弱 势 社 羣 。 医 院 管 理 局 目 前 在 全 港 营 办 75 家 普 通 科 门 诊 诊 所 。 年 内 , 约 有 130 万 名 病 人 曾 到 这 些 诊 所 求 诊 , 求 诊 人 次 达 490 万 。 由 二 零 零 六 年 十 月 起 , 病 人 可 通 过 电 话 预 约 诊 期 。 在 二 零 零 五 至 零 六 财 政 年 度 , 用 于 公 营 普 通 科 门 诊 服 务 的 开 支 约 为 13 亿 元 。 当 局 亦 致 力 在 这 些 诊 所 推 动 家 庭 医 学 的 发 展 , 加 强 基 层 和 第 二 层 医 疗 的 衔 接 和 融 合 , 以 及 提 高 基 层 医 疗 服 务 的 质 素 和 效 率 。
为 促 进 “ 循 证 医 学 ” 为 本 的 中 医 药 发 展 , 以 及 增 加 本 地 中 医 毕 业 生 的 培 训 机 会 , 医 院 管 理 局 于 二 零 零 六 年 开 设 五 家 新 的 中 医 门 诊 诊 所 , 使 中 医 门 诊 诊 所 的 总 数 由 三 家 增 至 八 家 。
二 零 零 六 年 , 中 医 门 诊 诊 所 获 得 的 资 助 为 3 , 240 万 元 , 八 家 诊 所 的 病 人 数 目 合 共 25 793 名 , 而 求 诊 总 人 次 则 为 132 062 。 获 这 些 诊 所 新 聘 的 毕 业 生 有 37 名 。
大 部 分 市 民 也 使 用 由 约 6 000 名 私 家 医 生 和 根 据 《 诊 疗 所 条 例 》 注 册 的 165 家 诊 所 提 供 的 私 营 门 诊 服 务 。 5 268 名 私 家 注 册 中 医 、 68 名 有 限 制 注 册 及 2 897 名 私 家 表 列 中 医 亦 同 时 为 市 民 提 供 医 疗 服 务 。
估 计 目 前 每 年 私 家 西 医 诊 所 及 私 家 中 医 诊 所 的 求 诊 人 次 分 别 约 达 2 700 万 及 600 万 。 这 些 服 务 的 收 费 一 般 为 大 部 分 市 民 所 能 负 担 的 水 平 。
家 庭 健 康
除 普 通 科 门 诊 服 务 外 , 公 营 医 疗 机 构 亦 为 特 定 年 龄 组 别 或 健 康 情 况 的 市 民 提 供 特 别 医 疗 服 务 。
衞 生 署 通 过 31 所 母 婴 健 康 院 及 三 所 妇 女 健 康 中 心 , 为 初 生 婴 儿 至 五 岁 幼 童 及 64 岁 或 以 下 的 妇 女 提 供 全 面 的 促 进 健 康 和 预 防 疾 病 服 务 。 健 康 院 预 早 为 家 长 及 儿 童 照 顾 者 提 供 育 儿 知 识 和 亲 职 辅 导 , 更 为 儿 童 进 行 防 疫 注 射 和 健 康 及 身 心 发 展 监 察 。 健 康 院 也 为 妇 女 提 供 产 前 、 产 后 、 家 庭 计 划 、 子 宫 颈 检 查 服 务 , 以 及 健 康 教 育 。 二 零 零 六 年 , 约 有 24 000 名 孕 妇 及 57 000 名 初 生 婴 儿 曾 往 母 婴 健 康 院 接 受 服 务 , 分 别 占 总 数 的 36 % 及 87 % 。 其 余 大 部 分 的 孕 妇 及 初 生 婴 儿 会 在 私 营 机 构 接 受 产 前 和 产 后 服 务 。
至 于 生 殖 与 性 健 康 的 服 务 , 由 政 府 补 助 的 香 港 家 庭 计 划 指 导 会 通 过 辖 下 各 诊 所 、 青 少 年 健 康 护 理 中 心 、 妇 女 会 及 图 书 馆 , 提 供 节 育 、 保 健 、 辅 导 、 婚 前 检 查 及 怀 孕 前 验 身 等 各 项 服 务 。 二 零 零 六 年 , 该 会 获 得 2 , 960 万 元 政 府 资 助 , 为 超 过 12 万 名 人 士 提 供 服 务 。 为 达 到 巩 固 家 庭 生 活 和 提 倡 性 教 育 的 目 标 , 家 庭 计 划 指 导 会 于 二 零 零 六 年 开 设 了 荃 湾 中 心 , 并 与 本 地 团 体 合 办 “ 香 港 首 届 性 文 化 节 2006 ” 。
学 生 健 康
衞 生 署 设 有 12 所 学 生 健 康 服 务 中 心 和 三 所 健 康 评 估 中 心 , 为 中 小 学 生 提 供 健 康 评 估 、 健 康 教 育 和 个 别 健 康 辅 导 服 务 , 重 点 在 于 促 进 健 康 和 预 防 疾 病 。 年 内 , 该 署 为 756 054 名 6 至 19 岁 的 学 生 提 供 服 务 。
此 外 , 为 保 障 学 生 健 康 , 学 校 衞 生 督 察 、 医 生 和 护 士 定 期 到 学 校 视 察 , 传 扬 环 境 衞 生 资 讯 , 就 如 何 控 制 传 染 病 提 供 意 见 , 并 举 办 防 疫 注 射 活 动 。
长 者 健 康
衞 生 署 设 有 18 所 长 者 健 康 中 心 和 18 支 长 者 健 康 外 展 队 伍 , 为 年 满 65 岁 的 人 士 提 供 全 面 的 基 层 健 康 护 理 服 务 , 包 括 健 康 评 估 、 身 体 检 查 、 辅 导 、 治 疗 及 健 康 教 育 , 目 的 是 为 长 者 提 供 更 佳 的 基 层 健 康 护 理 服 务 , 提 高 长 者 的 自 我 照 顾 能 力 , 诱 导 他 们 建 立 良 好 的 生 活 习 惯 , 鼓 励 家 人 给 予 更 大 的 支 持 , 从 而 降 低 长 者 染 病 和 罹 患 残 疾 的 机 会 。 18 支 长 者 健 康 外 展 队 伍 会 探 访 社 区 及 安 老 院 舍 , 为 长 者 举 办 促 进 健 康 的 活 动 , 又 会 为 护 理 人 员 和 护 老 者 提 供 培 训 , 以 增 进 他 们 在 长 者 护 理 方 面 的 知 识 及 技 巧 。 年 内 , 长 者 健 康 中 心 共 有 38 042 名 会 员 , 提 供 了 186 167 人 次 的 健 康 评 估 和 诊 治 服 务 , 而 长 者 健 康 外 展 队 伍 与 服 务 对 象 的 接 触 则 达 276 941 人 次 。
社 区 健 康
现 时 的 国 际 趋 势 是 着 重 发 展 日 间 及 社 区 医 护 服 务 , 因 此 政 府 把 公 立 医 院 拨 款 的 方 式 , 由 以 往 按 住 院 设 施 为 基 础 的 计 算 方 法 , 改 为 按 人 口 计 算 , 藉 此 鼓 励 医 院 把 资 源 从 住 院 服 务 转 移 至 社 区 。
二 零 零 六 年 , 医 院 管 理 局 继 续 加 强 培 训 家 庭 医 生 、 社 区 儿 科 医 生 、 社 区 医 生 、 普 通 科 医 生 和 社 区 专 职 医 疗 人 员 , 以 支 援 社 区 医 护 服 务 模 式 的 发 展 。 医 院 管 理 局 亦 加 强 辖 下 社 区 外 展 队 的 服 务 , 其 中 包 括 社 区 护 理 服 务 、 社 区 老 人 评 估 小 组 、 精 神 科 社 区 护 理 队 、 护 理 服 务 及 社 区 专 职 医 疗 服 务 等 , 以 便 为 离 院 重 返 社 区 康 复 的 病 人 提 供 医 疗 、 护 理 和 专 职 医 疗 的 外 展 服 务 。 此 外 , 家 居 照 顾 者 通 过 实 地 训 练 后 , 亦 有 能 力 和 外 展 队 伍 合 作 为 病 人 提 供 社 区 医 护 服 务 。 在 二 零 零 五 至 零 六 财 政 年 度 , 医 院 管 理 局 在 社 区 医 护 服 务 方 面 的 开 支 达 六 亿 元 。 二 零 零 六 年 , 该 局 进 行 了 801 500 次 家 访 , 提 供 社 区 护 理 服 务 , 又 为 长 者 和 精 神 病 患 者 提 供 809 600 次 外 展 护 理 服 务 。
现 时 超 过 八 成 的 社 区 护 理 服 务 对 象 是 长 者 。 近 年 , 当 局 已 推 行 多 项 新 措 施 , 加 强 对 离 院 长 者 的 医 疗 支 援 服 务 。 举 例 来 说 , 社 区 老 人 评 估 小 组 派 出 辖 下 医 生 每 周 前 往 安 老 院 舍 实 地 提 供 外 展 医 疗 服 务 , 年 内 共 到 访 超 过 200 家 安 老 院 舍 。 当 局 又 设 立 义 工 网 络 , 随 时 为 离 院 长 者 提 供 所 需 援 助 , 并 且 设 立 电 话 护 理 谘 询 服 务 , 提 供 有 关 在 家 处 理 疾 病 的 指 导 和 建 议 。 此 外 , 当 局 亦 在 护 理 中 心 和 非 政 府 机 构 派 驻 更 多 社 康 护 士 , 在 病 人 所 在 的 护 理 院 提 供 护 理 服 务 。
至 于 康 复 及 纾 缓 治 疗 服 务 , 医 院 管 理 局 于 二 零 零 六 年 年 初 把 邓 肇 坚 医 院 改 建 为 一 所 日 间 医 疗 护 理 中 心 , 供 离 院 病 人 接 受 短 期 康 复 服 务 , 并 设 立 一 所 综 合 纾 缓 治 疗 日 间 护 理 中 心 , 为 有 需 要 的 病 人 及 家 人 提 供 全 面 的 体 格 、 康 复 、 心 理 及 情 绪 服 务 。
牙 科 服 务
衞 生 署 每 年 约 为 398 000 名 6 至 12 岁 的 儿 童 ( 约 占 全 港 小 学 儿 童 的 92.7 % ) 提 供 预 防 牙 患 服 务 , 包 括 周 年 牙 齿 检 查 和 基 本 的 牙 齿 护 理 服 务 。 该 署 在 11 家 指 定 牙 科 诊 所 为 市 民 提 供 镇 痛 和 拔 牙 等 紧 急 牙 科 治 疗 服 务 , 并 且 为 住 院 病 人 及 需 要 特 殊 口 腔 健 康 护 理 的 人 士 提 供 牙 科 专 科 护 理 服 务 。 大 部 分 的 普 通 牙 科 服 务 由 私 营 机 构 提 供 。 该 署 亦 监 察 本 港 食 水 中 的 氟 化 物 含 量 , 以 减 少 市 民 蛀 牙 的 情 况 。
精 神 健 康
请 参 阅 第 十 章 有 关 公 共 精 神 健 康 服 务 的 详 情 。
其 他 特 别 服 务
衞 生 署 营 办 多 家 专 科 诊 所 , 为 公 众 提 供 服 务 : 20 家 美 沙 酮 诊 所 、 19 家 胸 肺 科 诊 所 、 七 家 社 会 衞 生 科 诊 所 、 四 家 皮 肤 科 诊 所 、 两 所 综 合 治 疗 中 心 、 四 家 遗 传 科 诊 所 、 七 所 儿 童 体 能 智 力 测 验 中 心 、 两 所 旅 游 健 康 中 心 及 其 他 诊 所 服 务 。 年 内 , 这 些 诊 所 的 求 诊 人 次 约 为 750 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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