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 穗 會 大 樓 以 前 是 個 冷 藏 庫 , 建 於 一 八 九 零 年 , 現 已 列 為 受 保 護 的 歷 史 建 築 。 藝 穗 會 於 一 九 八 三 年 接 收 這 座 建 築 物 後 , 進 行 了 多 次 大 型 維 修 工 程 , 使 它 變 身 為 一 個 充 滿 活 力 和 動 感 的 當 代 藝 術 空 間 。 二 零 零 一 年 , 藝 穗 會 因 以 創 意 活 用 這 幢 歷 史 建 築 物 而 獲 政 府 頒 發 香 港 文 物 獎 。
藝 穗 會 現 設 有 兩 間 劇 院 、 三 個 畫 廊 ( 包 括 一 個 攝 影 廊 ) 、 一 間 陶 瓷 工 作 室 及 陳 列 室 、 一 間 綵 排 室 、 一 間 餐 廳 、 兩 間 酒 吧 、 一 個 天 台 花 園 和 多 間 辦 公 室 。 該 會 舉 辦 多 元 化 的 節 目 , 包 括 各 種 戲 劇 、 舞 蹈 、 音 樂 表 演 和 展 覽 。 藝 穗 會 一 直 採 取 開 放 政 策 , 並 致 力 培 育 新 進 藝 術 家 , 為 他 們 提 供 場 地 、 宣 傳 支 援 及 海 外 巡 迴 演 出 的 機 會 。 二 零 零 六 年 , 共 有 六 個 以 藝 穗 會 為 主 場 的 藝 術 節 。 此 外 , 藝 穗 會 亦 不 時 自 行 製 作 舞 台 表 演 、 藝 術 展 覽 及 歷 史 重 現 劇 場 。 過 去 20 年 , 已 有 超 過 500 個 來 自 亞 洲 、 澳 洲 、 歐 洲 和 南 北 美 洲 的 藝 術 團 體 利 用 藝 穗 會 的 場 地 進 行 文 化 交 流 活 動 。
藝 穗 會 於 二 零 零 六 年 舉 辦 的 乙 城 節 以 新 加 坡 為 焦 點 , 以 配 合 新 加 坡 與 香 港 兩 地 政 府 簽 訂 的 《 文 化 合 作 諒 解 備 忘 錄 》 , 促 進 兩 地 文 化 交 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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