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零 零 四 年 十 一 月 , 体 育 委 员 会 辖 下 的 大 型 体 育 活 动 事 务 委 员 会 推 出 “ M ” 品 牌 活 动 认 可 及 支 援 方 案 计 划 。 这 项 计 划 旨 在 通 过 商 界 及 市 民 更 积 极 的 支 持 , 协 助 本 港 的 体 育 总 会 举 办 更 多 可 持 续 的 大 型 国 际 赛 事 。 除 由 政 府 提 供 后 勤 支 援 外 , “ M ” 品 牌 活 动 更 可 获 得 艺 术 及 体 育 发 展 基 金 拨 出 的 资 金 。 二 零 零 六 年 , 共 有 六 项 体 育 活 动 ( 香 港 马 拉 松 2006 、 二 零 零 六 年 香 港 国 际 七 人 榄 球 赛 、 二 零 零 六 年 香 港 公 开 羽 毛 球 锦 标 赛 、 二 零 零 六 年 香 港 壁 球 公 开 赛 、 香 港 沙 滩 节 2006 和 香 港 高 尔 夫 球 公 开 赛 2006 ) 获 得 “ M ” 品 牌 活 动 认 可 和 资 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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