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 政 公 署 是 專 責 打 擊 貪 污 的 獨 立 機 構,並 不 隸 屬 政 府 公
務 員 架 構,廉 政 專 員 直 接 向 行 政 長 官 負 責。
二 零 零 四 年 是 廉 署 成 立 第 三 十 周 年。年 內,廉 署 繼 續 以 三
管 齊 下 的 策 略,從 調 查、防 貪 及 社 區 教 育 三 方 面 着 手,有 效 打 擊 貪 污 活 動。
廉 署 每 年 一 度 委 託 獨 立 調 查 機 構 進 行 的 民 意 調 查 顯 示,廉
署 繼 續 獲 得 市 民 高 度 信 任,99% 的 受 訪 者 表 示 廉 署 值 得 他 們 支 持。此 外,廉 署 接
獲 的 市 民 舉 報 中,超 過 70% 為 具 名 舉 報。
廉 署 繼 續 與 海 外 反 貪 污 機 構 交 流 反 貪 工 作 經 驗。十 一 月,歐
洲 聯 盟 在 奧 地 利 維 也 納 舉 行 反 貪 協 作 會 議,邀 請 廉 政 專 員 發 表 演 說,介 紹 香 港
的 反 貪 污 策 略。廉 政 專 員 是 唯 一 來 自 亞 洲 的 講 者。此 外,廉 政 專 員 於 七 月 出 席 在
中 國 昆 明 市 舉 行 的 中 國 與 東 盟 成 員 國 總 檢 察 長 會 議,並 在 會 上 發 表 演 說。廉 署
於 年 內 接 待 多 個 國 家 的 反 貪 污 和 執 法 機 關 的 代 表 團,當 中 包 括 大 韓 民 國 和 馬
達 加 斯 加 的 高 級 官 員。
貪 污 情 況
二 零 零 四 年,廉 署 共 接 獲 3 746 宗 貪 污 舉 報 ( 不 包
括 與 選 舉 有 關 的 舉 報 ),較 二 零 零 三 年 下 降 13%。其 中 涉 及 政 府 部 門 的 舉 報 由
二 零 零 三 年 的 1 541 宗,下 降 至 1 286 宗;有 關 私 營 機 構 及 公 共 機
構 的 舉 報 分 別 有 2 176 宗 及 284 宗,二 零 零 三 年 則 分 別 為 2 472
宗 及 297 宗。年 內 接 獲 的 貪 污 舉 報 中,可 追 查 的 個 案 佔 76%。
年 內,廉 署 接 獲 594 宗 有 關 選 舉 舞 弊 的 投 訴,其 中 570 宗
有 足 夠 資 料 進 行 調 查。這 些 涉 及 選 舉 舞 弊 的 投 訴 中,有 468 宗 與 區 議 會 選 舉 有
關、119 宗 涉 及 立 法 會 選 舉,以 及 7 宗 有 關 村 代 表 選 舉。
調 查
二 零 零 四 年,廉 署 轄 下 執 行 處 繼 續 以 主 動 出 擊 的 策 略 揭
發 貪 污 案 件,令 貪 污 成 為 高 風 險 罪 行。該 處 通 過 聯 絡 小 組 與 其 他 紀 律 部 隊 保 持
緊 密 聯 繫,並 與 各 政 府 部 門、監 管 機 構 及 主 要 行 業 建 立 聯 絡 渠 道,以 合 力 偵 破 貪
污 案 件。
執 行 處 年 內 偵 破 多 宗 重 大 案 件,當 中 包 括 上 市 公 司 的 財
務 詐 騙、承 判 合 約 和 投 標 舞 弊,以 及 串 謀 謀 殺 一 名 廉 署 證 人 的 案 件。此 外,該 處 亦
偵 破 涉 及 公 務 員 貪 污 及 公 職 人 員 行 為 失 當 的 案 件。
截 至 年 底,執 行 處 處 理 的 案 件 數 目 為 1 787 宗 ( 包
括 473 宗 與 選 舉 有 關 的 案 件 ),當 中 不 少 個 案 涉 及 性 質 複 雜 的 犯 罪 手 法。年 內,廉
署 根 據 律 政 司 的 指 示 檢 控 了 494 人,另 有 132 人 被 警 誡。
防 貪
防 止 貪 污 處 負 責 研 究 政 府 部 門 和 公 共 機 構 的 工 作 常 規
和 程 序,找 出 貪 污 漏 洞 和 建 議 改 善 方 法,以 減 少 貪 污 舞 弊 的 機 會。
年 內,防 貪 處 完 成 了 96 項 審 查 報 告,研 究 範 圍 包 括 執 法 程
序、公 共 採 購、外 判、發 牌、巡 查、合 約 管 理 和 公 共 工 程 等。對 於 執 行 處 在 調 查 案 件 時
揭 發 的 貪 污 漏 洞,以 及 從 投 訴 個 案 或 與 政 府 部 門 研 究 時 發 現 的 問 題 範 疇,防 貪
處 會 優 先 跟 進。
防 貪 處 在 年 內 就 政 府 部 門 和 公 共 機 構 制 定 的 新 法 例、政
策 及 程 序,迅 速 提 供 防 貪 建 議 共 289 次。此 外,該 處 亦 按 審 查 報 告 的 建 議,為 政 府
人 員 及 公 營 機 構 僱 員 舉 辦 培 訓 工 作 坊 和 研 討 會,提 高 他 們 對 問 題 範 疇 的 防 貪
警 覺,並 協 助 他 們 加 強 有 關 採 購、合 約 管 理 和 處 理 利 益 衝 突 等 事 宜 的 內 部 監 管
措 施。
防 貪 處 的 私 營 機 構 顧 問 組 繼 續 採 取 防 患 未 然 的 策 略,為
私 營 機 構 提 供 免 費 和 保 密 的 防 貪 顧 問 服 務。二 零 零 四 年,該 組 提 供 度 身 訂 造 的
防 貪 建 議 共 369 次,協 助 私 營 機 構 加 強 內 部 監 控 機 制 以 減 低 貪 污 舞 弊 的 機 會。此
外,該 組 亦 舉 辦 一 個 專 為 物 業 管 理 行 業 而 設 的 研 討 會,向 業 界 推 介 最 佳 的 工 作
常 規。
為 協 助 公 共 及 私 營 機 構 建 立 防 貪 機 制,防 貪 處 繼 續 編 製
《 防 貪 錦 囊 》 手 冊,就 容 易 出 現 貪 污 行 為 的 範 疇,例 如 採 購、合 約 管 理、人 事 管 理、外
判 及 建 造 等,提 供 防 貪 指 引。
社 區 教 育
社 區 關 係 處 的 職 責,是 通 過 大 眾 傳 媒 和 防 貪 教 育 活 動,教
育 市 民 認 識 貪 污 的 禍 害,並 爭 取 市 民 對 肅 貪 倡 廉 工 作 的 支 持。
維 持 廉 潔 的 公 務 員 隊 伍 一 直 是 社 關 處 的 重 點 工 作 之 一。年
內,該 處 與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合 作 推 行 一 項 為 期 兩 年 的 “ 公 務 員 廉 潔 操 守 深 化 計
劃 ”,協 助 政 府 部 門 促 進 廉 潔 守 正 的 文 化。截 至 二 零 零 四 年 年 底,該 處 為 制 訂 切
合 個 別 部 門 所 需 的 誠 信 文 化 推 廣 計 劃,探 訪 了 25 個 政 府 部 門。此 外,該 處 又 為 超
過 18 800 名 來 自 40 個 政 府 部 門 的 各 級 公 務 員,提 供 誠 信 文 化 培 訓。
為 保 持 香 港 作 為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的 競 爭 優 勢,社 關 處 於 二
零 零 三 年 年 底 為 上 市 公 司 舉 辦 一 項 為 期 兩 年 的 “ 商 業 道 德 推 廣 計 劃 ”,以 推
廣 誠 信 管 理 和 良 好 企 業 管 治。此 外,該 處 又 為 從 事 跨 境 貿 易 的 商 人 編 製 跨 境 營
商 防 貪 資 料 套。年 內,該 處 分 別 為 酒 店 業、旅 遊 代 理 及 零 售 業 人 士 舉 辦 防 貪 研 討
會 及 工 作 坊,並 與 各 專 業 團 體,包 括 香 港 測 量 師 學 會、香 港 會 計 師 公 會 及 香 港 證
券 專 業 學 會,保 持 緊 密 合 作,為 這 些 專 業 團 體 的 會 員 提 供 專 業 操 守 培 訓。
社 關 處 十 分 重 視 青 少 年 的 倡 廉 教 育。年 內,該 處 為 各 大 專
院 校 的 學 生 舉 辦 企 業 管 治 工 作 坊,並 與 多 間 中 學 合 辦 網 上 卡 通 人 物 設 計 比 賽,以
推 廣 正 確 的 價 值 觀。此 外,該 處 又 繼 續 通 過 大 眾 傳 媒、互 聯 網、互 動 倡 廉 話 劇 和 家
庭 教 育 活 動,向 青 少 年 灌 輸 正 確 的 價 值 觀。
為 配 合 九 月 舉 行 的 立 法 會 選 舉,社 關 處 除 通 過 傳 媒 作 出
相 關 宣 傳 外,亦 設 立 了 電 話 查 詢 熱 線 和 選 舉 網 頁,以 宣 揚 “ 維 護 廉 潔 選 舉 ” 的
信 息。廉 署 又 派 代 表 出 席 選 舉 管 理 委 員 會 舉 辦 的 簡 介 會,向 候 選 人、選 舉 代 理 人
和 助 選 人 講 解 《 選 舉 ( 舞 弊 及 非 法 行 為 ) 條 例 》 的 規 定。
為 紀 念 成 立 三 十 周 年,廉 署 舉 辦 多 項 社 區 活 動,以 加 強 市
民 對 反 貪 工 作 的 支 持。這 些 活 動 包 括 廉 署 開 放 日、巡 迴 展 覽 和 慈 善 步 行,共 有 超
過 44 萬 人 參 加。
此 外,以 廉 署 真 實 個 案 改 編 而 成 的 劇 集 “ 廉 政 行 動 2004
” 已 於 四 月 及 五 月 分 五 集 在 電 視 播 出。通 過 互 聯 網 向 市 民 介 紹 廉 署 最 新 發 展
的 “ 廉 政 頻 道 ” 於 六 月 正 式 啓 用,進 一 步 提 高 廉 署 的 透 明 度。
國 際 合 作
廉 署 與 世 界 各 地 的 反 貪 污 執 法 機 構 一 直 維 持 良 好 聯 繫。年
內,廉 署 接 待 了 332 名 來 自 各 地 執 法 機 關 及 其 他 機 構 的 訪 客,彼 此 交 流 經 驗。
大 韓 民 國 廉 政 公 署 的 代 表 團 於 三 月 到 訪 廉 署,研 究 本 港
的 反 貪 污 策 略。六 月,馬 達 加 斯 加 共 和 國 的 代 表 團 來 港 與 廉 署 人 員 交 流 反 貪 經
驗。聯 合 國 國 際 法 院 院 長 則 於 十 二 月 到 訪 廉 署,以 了 解 香 港 反 貪 污 工 作 的 最 新
情 況。
跨 境 聯 繫
香 港 與 內 地 的 經 貿 關 係 日 趨 緊 密,廉 署 與 內 地 反 貪 機 關
的 合 作 因 而 更 形 重 要。
廉 署 與 內 地 檢 察 機 關 繼 續 通 過 個 案 協 查 計 劃,協 助 對 方
會 見 自 願 就 貪 污 案 件 提 供 資 料 的 證 人。二 零 零 四 年,廉 署 人 員 前 往 內 地 會 見 證
人 共 50 次,內 地 人 員 來 港 會 見 證 人 則 共 68 次。
監 察 制 衡
廉 署 的 運 作 一 向 受 到 嚴 格 的 監 察 和 制 衡。
除 了 受 到 司 法 機 構 監 督 外,廉 署 各 方 面 的 工 作 也 受 到 貪
污 問 題 諮 詢 委 員 會、審 查 貪 污 舉 報 諮 詢 委 員 會、防 止 貪 污 諮 詢 委 員 會 和 社 區 關
係 市 民 諮 詢 委 員 會 監 察。
廉 政 公 署 事 宜 投 訴 委 員 會 是 獨 立 的 組 織,負 責 監 察 所 有
對 廉 署 及 其 職 員 的 非 刑 事 投 訴 的 處 理 情 況,成 員 包 括 立 法 會 議 員 和 其 他 社 會
賢 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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