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錄 6
表
圖
表 41
( 第 十 七 章 : 通 訊 、 傳 媒 和 資 訊 科 技 )
( 甲 ) 資 訊 科 技 在 住 戶 的 普 及 程 度
百 分 比
2003
2004
家 中 有 個 人 電 腦 的 住 戶
(1)
67.5
71.1
家 中 有 個 人 電 腦 接 駁 上 互 聯 網 的 住 戶
(1)
60.0
64.9
( 乙 ) 資 訊 科 技 在 住 戶 成 員 的 使 用 情 況
百 分 比
2003
2004
在 訪 問 前 12 個 月 內 曾 使 用 個 人 電 腦 的
56.2
59.5
十 歲 及 以 上 人 士
(2)
在 訪 問 前 12 個 月 內 曾 使 用 互 聯 網 服 務
52.2
56.4
的 十 歲 及 以 上 人 士
(2)
註 :
二 零 零 三 年 的 數 字 指 該 年 五 月 至 八 月 的 數 字 , 而 二 零 零 四 年 的 數 字 指 該 年 六 月 至 八 月 的 數 字 。
(1)
佔 全 港 所 有 住 戶 的 百 分 比 。
(2)
佔 全 港 所 有 十 歲 及 以 上 人 士 的 百 分 比 。
資 料 來 源 :
政 府 統 計 處 社 會 統 計 調 查 組
( 查 詢 電 話 : 2887 5103)
( 丙 ) 資 訊 科 技 在 工 商 業 的 普 及 程 度 和 使 用 情 況
百 分 比
2003
2004
有 使 用 個 人 電 腦 的 機 構 單 位
(1)
54.8
58.4
有 連 接 互 聯 網 的 機 構 單 位
(1)
47.5
50.4
設 有 網 頁 / 網 站 的 機 構 單 位
(1)
13.5
14.8
透 過 電 子 途 徑 售 賣 產 品 、 服 務 或 資 料 而 獲 得 的 業 務 收 益
(2)
0.42
N.A.
註 :
(1)
佔 該 年 資 訊 科 技 在 工 商 業 的 使 用 情 況 和 普 及 程 度 統 計 調 查 所 涵 蓋 的 行 業 的 機 構 單 位 總 數 的 百 分 比 。 數 字 是 指 該 年 五 至 八 月 的 情 況 。
(2)
佔 整 體 業 務 收 益 的 百 分 比 。 二 零 零 四 年 的 數 字 將 會 在 二 零 零 五 年 年 底 備 妥 。
資 料 來 源 :
政 府 統 計 處 科 技 統 計 組
( 查 詢 電 話 : 2887 5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