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零 零 三 年 十 一 月,香 港 贏 得 二 零 零 九 年 東 亞 運 動 會 的
主 辦 權。為 確 保 能 順 利 和 如 期 完 成 籌 辦 東 亞 運 動 會 的 工 作,當 局 於 二 零 零 四 年
六 月 成 立 二 零 零 九 年 東 亞 運 動 會 籌 備 委 員 會。籌 備 委 員 會 的 成 員 具 廣 泛 代 表
性,分 別 來 自 中 國 香 港 體 育 協 會 暨 奧 林 匹 克 委 員 會、體 育 界、相 關 的 政 府 部 門 和
界 別 ( 包 括 商 界、銀 行 界、旅 遊 界 和 航 空 界 等 )。籌 備 委 員 會 將 負 責 策 劃 籌 備 工
作,爭 取 社 區 人 士 支 持 東 亞 運 動 會,制 定 宣 傳 和 市 場 推 廣 策 略,並 就 籌 辦 運 動 會
的 所 需 場 地 設 施 提 供 意 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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