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 經 過 入 息 審 查 和 免 入 息 審 查 的 資 助
學 生 資 助 辦 事 處 通 過 須 經 過 入 息 審 查 和 免 入 息 審 查 的
資 助 計 劃,協 助 有 需 要 的 學 生,確 保 他 們 不 會 因 經 濟 困 難 而 喪 失 接 受 教 育 的 機
會。須 經 過 入 息 審 查 的 資 助 包 括 幼 稚 園 學 生 的 學 費 減 免、為 中 小 學 生 提 供 的 書
簿 津 貼 及 交 通 費 津 貼、為 公 營 學 校 中 四 至 中 七 學 生 而 設 的 學 費 及 考 試 費 減 免
資 助、為 大 專 生 提 供 的 學 費 資 助 和 用 以 支 付 生 活 開 銷 的 低 息 貸 款,以 及 向 毅 進
計 劃 學 員 退 還 學 費 等。
免 入 息 審 查 並 須 繳 付 利 息 的 貸 款,則 為 修 讀 政 府 資 助 或
自 資 開 辦 和 頒 發 學 術 資 格 的 認 可 課 程,以 及 專 業 教 育 和 持 續 進 修 課 程 的 人 士
而 設,以 協 助 他 們 支 付 學 費 和 生 活 費。
獎 學 金 及 其 他 資 助 計 劃
學 生 資 助 辦 事 處 管 理 多 項 由 私 人 捐 贈 的 獎 學 金 及 資 助
計 劃,協 助 學 業 成 績 優 異 的 學 生。
持 續 進 修 基 金
為 數 50 億 元 的 持 續 進 修 基 金 於 二 零 零 二 年 六 月 成 立,目
的 是 為 有 志 進 修 的 成 年 人 提 供 資 助,讓 他 們 在 指 定 界 別 持 續 進 修 和 接 受 培 訓。合
資 格 的 申 請 人,在 完 成 可 獲 發 還 款 項 的 課 程 或 其 中 部 分 單 元 後,可 獲 發 還 八 成
學 費,上 限 為 一 萬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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