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執 法 方 面 , 勞 工 處 集 中 巡 查 高 風 險 或 易 生 意 外 的 行 業 , 並 且 密 切 監 察 安 全 表 現 欠 佳 的 機 構 。 在 有 需 要 時 , 勞 工 處 會 發 出 敦 促 改 善 通 知 書 和 暫 時 停 工 通 知 書 , 確 保 違 反 安 全 健 康 事 項 盡 快 獲 得 糾 正 , 並 消 除 對 工 人 生 命 或 肢 體 構 成 的 即 時 危 險 。 二 零 零 四 年 , 勞 工 處 共 發 出 139 份 暫 時 停 工 通 知 書 及 1 416 份 敦 促 改 善 通 知 書 。 此 外 , 勞 工 處 處 理 了 2 105 宗 涉 及 僱 主 、 承 建 商 或 東 主 違 反 職 安 健 法 例 的 檢 控 個 案 , 檢 控 成 功 率 達 85.8%, 法 庭 罰 款 超 過 1,900 萬 元 。
特 別 執 法 行 動
勞 工 處 針 對 高 危 的 工 序 進 行 特 別 執 法 行 動 , 範 圍 包 括 高 空 工 作 、 棚 架 安 全 、 密 閉 空 間 工 作 、 消 防 和 化 學 品 安 全 、 操 作 起 重 機 械 , 以 及 貨 物 和 貨 櫃 處 理 。 二 零 零 四 年 , 勞 工 處 共 進 行 14 次 特 別 執 法 行 動 , 作 出 793 項 檢 控 , 發 出 613 份 敦 促 改 善 通 知 書 及 77 份 暫 時 停 工 通 知 書 。
通 報 機 制
勞 工 處 十 分 關 注 小 型 裝 修 及 維 修 工 程 的 工 傷 事 故 。 由 於 這 些 工 程 施 工 期 短 和 工 作 人 數 少 , 不 易 為 勞 工 處 人 員 發 覺 , 令 巡 查 和 執 法 工 作 十 分 困 難 。 為 有 效 鎖 定 目 標 , 勞 工 處 與 香 港 物 業 管 理 公 司 協 會 成 立 了 通 報 機 制 , 由 協 會 會 員 向 勞 工 處 提 供 所 管 理 物 業 的 裝 修 及 維 修 工 程 資 料 , 以 便 勞 工 處 的 職 業 安 全 主 任 盡 早 跟 進 。
預 防 工 作 間 傳 播 傳 染 病
勞 工 處 加 強 視 察 醫 院 、 診 所 和 老 人 院 , 確 保 這 些 高 風 險 工 作 地 點 的 通 風 設 施 符 合 標 準 , 而 員 工 亦 已 獲 得 足 夠 的 個 人 防 護 裝 備 , 並 已 接 受 使 用 這 類 裝 置 的 訓 練 , 以 防 止 嚴 重 急 性 呼 吸 系 統 綜 合 症 及 其 他 傳 染 病 在 工 作 間 傳 播 。 二 零 零 四 年 , 勞 工 處 進 行 了 1 702 次 視 察 , 發 出 了 29 份 敦 促 改 善 通 知 書 和 603 封 警 告 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