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事務


  懲教署負責為成年犯人、年輕犯人、吸毒犯和
精神有問題的罪犯設辦各種懲教服務。大致上,工
作範圍可分為兩方面:監獄管理和協助罪犯重新融
入社會。此外,懲教署還負責管理越南船民及越南
非法入境者的羈留中心。

    一九九七年底時,由懲教署管理的設施包括23
所懲教機構、4 間中途宿舍、一所職員訓練院、一
個應急支援組 、 兩個設於公立醫院的羈留病房,
以及為越南船民而設的兩所羈留中心 。 該署共有
7 085 名職員,負責照料 11 463 名犯人、969 名
越南船民,以及 3 758名接受善後監管者。

    年內,犯人數目仍然很多,平均超出認可收容
額 22%。擠迫的情況以成年犯人監獄為甚。為解決
懲教機構長期以來的擠迫問題,該署把一個前軍營
改建為羅湖懲教所,為一座低度設防監獄。該監獄
於一九九七年八月四日投入服務 , 認可收容額為
208 名。儘管監獄擠迫對資源方面造成相當壓力,
懲教署仍能繼續有效地實施各項計劃。

    透過遣返計劃 , 越南船民人數在年內繼續減
少。年內船民的遣返人數為 5 846人。隨着羈留中
心的越南船民人數持續下降,白石羈留中心已於一
九九七年六月關閉。這實在是越南船民問題最後階
段的一項成就,也可作為里程碑。

 

男犯
年輕犯人
女犯
戒毒治療
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
教育和職業訓練
醫療服務
心理治療
太平紳士巡視
審核及管理策劃科
善後輔導
懲教署工業組
越南船民羈留中心
職員訓練
非政府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