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和職業訓練
未滿 21
歲的犯人,可參加由合資格的教師及教導員主
持的教育及職業訓練課程。學術科目採用由懲教署編寫的教
科書,以及一些出版商為公開考試及高級程度課程而提供的
課本。這些教科書着重實用教材,以配合犯人的教育水平、
性格和成熟程度。成年犯人可自由參加晚間課程。這些課程
由懲教署招聘的兼職教師主持。犯人如有興趣,也可攻讀自
修課程及遙距學習課程。
當局鼓勵所有犯人參加倫敦城巿工聯會 、 必文考試學
會、倫敦商會考試委員會和香港考試局主辦的公開考試。年
輕犯人可以學校考生身份參加香港中學會考。懲教機構設有
至會考程度的正規課程,供他們修讀。至於成年犯人,則可
以自修生身份參加考試。一些犯人也有攻讀由香港公開大學
及其他學術機構開辦的學位課程 , 他們大部分都是成年犯
人。
懲教署提供多項職業計劃,讓年輕犯人養成良好的工作
習慣和紀律,學得一技之長,並取得認可的資格,從事生產
工作。
一九九五年以慈善捐款成立的在囚人士教育信託基金,
為有意進修的犯人提供經濟援助,資助他們購買參考書、繳
付學費或考試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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