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電訊政策是要鼓勵競爭和維護消費者。 這些政策由電訊管理局局長推行。局長由電訊管理 局輔助,監管本港的電訊業,並執行有關法例,以 管制電訊服務的設立和運作。 年內,本港電訊業的重大發展計有:推出個人 通訊服務、為富競爭性的國際虛擬專用網絡服務, 以及傳真及數據國際簡單分銷服務簽發牌照。業內 競爭日趨激烈,令消費者在電訊網絡及營辦商方面 有更多的選擇,而服務發展會因應市場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