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司長的職責

  政務司司長主要向行政長官負責,為政府制訂並推行政
策。政務司司長也是公務員的首長,與財政司司長和律政司
司長,同屬行政長官的首要顧問。

  政務司司長主要是以政府總部首長身份發出訓示。政府
總部是政府中央機構,轄下有各決策局和資源局的局長及其
工作人員  。政務司司長是行政會議的最高職級當然官守成
員,並在行政長官離港期間,代行政長官處理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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