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管理委員會在一九九七年九月成立,是一個獨立的 法定組織,其職責是確保選舉是以公開、誠實和公平的方式 進行。選舉管理委員會的 3名成員,由行政長官委任,全部 均是政治中立的人士。該委員會由一名高等法院法官出任主 席,負責向行政長官提交地方選區分界建議、就選舉的實際 安排訂立規定,以及處理與選舉有關的投訴。選舉管理委員 會的行政部門是選舉事務處。該處屬政府部門,由總選舉事 務主任掌管,它按照選舉管理委員會的指示工作,並負責執 行委員會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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