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事務管理局負責規管持牌廣播機構。廣管局共有12 名成員,包括 9名來自社會各階層的委任成員,以及 3名公 職人員,主要職責是使持牌廣播機構在節目、廣告和技術各 方面都達到恰當的標準。 於一九九七年初,廣管局完成新城電台牌照中期檢討工 作,該牌照在其餘下年期獲得續牌。 一九九七年內 廣管局轄下投訴委員會 共處理投訴 289 宗。廣管局根據投訴委員會的建議,共發出警告 7次及嚴重 警告一次,並徵收罰款一次,罰款額達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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