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事務管理局

  廣播事務管理局負責規管持牌廣播機構。廣管局共有12
名成員,包括 9名來自社會各階層的委任成員,以及 3名公
職人員,主要職責是使持牌廣播機構在節目、廣告和技術各
方面都達到恰當的標準。

    於一九九七年初,廣管局完成新城電台牌照中期檢討工
作,該牌照在其餘下年期獲得續牌。

    一九九七年內 廣管局轄下投訴委員會 共處理投訴 289
宗。廣管局根據投訴委員會的建議,共發出警告 7次及嚴重
警告一次,並徵收罰款一次,罰款額達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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