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備委員會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一九九零年四月四日的決定,籌
備委員會於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六日正式成立,共有 150名
委員,94 位來自香港,56 位來自內地。各委員由全國人民
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任。

    在成立籌備委員會之前,預備工作委員會早已於一九九
三年七月十六日成立 。預委會是一個諮詢架構,69 名委員
來自香港和內地。在預委會之下,設有 5個小組,分別為政
務專題小組、經濟專題小組、法律專題小組、社會及保安專
題小組和文化專題小組 。預委會共召開了6次全體會議,而
轄下小組也舉行了多次會議和研討會。最後一次全體會議於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舉行。預委會完成了大量的基礎工作,大
大有助籌委會順利運作。

    籌備委員會負責籌備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有關事宜,
包括訂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
籌委會也負責籌組由 400人組成的推選委員會,由推選委員
會選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任行政長官。

    籌備委員會主任委員是副總理錢其琛,由 9位副主任委
員協助。籌委會設有 7個小組,分別處理有關推選委員會、
第一任行政長官、臨時立法會、法律事務、經濟事務、慶祝
活動,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的事宜。

    在一九九七年三月十日舉行的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第五次會議上  ,副總理錢其琛提交了籌備委員會的工作報
告。一九九七年三月十四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決議,
批准該份報告。籌委會完成其工作後,於一九九七年七月十
一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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