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警察
投訴警察課負責調查市民對警隊成員行為和態度不當的
投訴。一個由非官方人士組成的獨立機構,即投訴警方獨立
監察委員會則會監察和覆核有關的調查結果。
年內,投訴警察課共接獲 2 939宗投訴,較一九九六年
減少 370宗,即減少 11.2%。年內提出投訴的人士當中,超
過 95.8%涉及警方行動或受到警方行動的影響。有關毆打、
疏忽職守,以及行為或態度欠佳的投訴,為數最多,佔總數
的 75%。有 3 006宗個案的調查工作已經完成,並已獲得投
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贊同,其中 13.5%在全面調查後證明
屬實。在所有投訴中,有 1 467宗 ( 佔總數的 48.8% ) 被
撤回或不能作進一步調查。共有 806宗個案以簡易程序解決
投訴計劃處理,佔所有投訴的 26.8%。這些投訴導致 28 名
警務人員遭受紀律處分,另有 18 人被檢控。
投訴警察課也負責就如何防止遭受投訴事件,向警務人
員提供意見。年內,該課為初級警務人員舉辦多個講座和研
討會,講述如何預防遭受投訴。由警隊各級人員組成的研究
預防投訴警察委員會於一九九二年成立,旨在就如何減少一
些可以避免的投訴給予建議,並提出最佳的實施方法。
投訴警察課詳細諮詢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後,推行
了一系列措施,進一步加強現行投訴制度的透明度,以示公
正。這些措施包括在投訴警察課的報案室及接見室裝設閉路
電視、錄影或錄音設備;推行有關計劃,讓投訴警方獨立監
察委員會委員面晤證人和觀察投訴警察課人員進行調查;以
及加強宣傳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的監察角色。此外,投
訴警察課亦已在六月增設一條投訴熱線,以圖文傳真方式將
投訴表格傳送給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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