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營發展

  建築署負責就有關建築的事宜,向政府各部門提供規劃
和技術方面的意見,並為工務計劃內的公共建築工程,以及
由政府撥款進行的資助工程計劃,提供財政管理和工程管理
服務。此外,該署也為政府部門、醫院管理局、市政局和區
域市政局,提供專業設計服務,以及為這些部門和機構自置
或使用的建築物,提供保養服務。

    一九九七年內,該署設計和建造的工程共 260項,總值
476 億元;監管的工程共 149項,總值 198億元。實際支出
方面,該署負責興建或監管的工程總開支達 118億元,而例
行保養和小型改建工程的支出則為 26 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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