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零 零 五 年 年 底 , 香 港 人
口 的 臨 時 數 字 為 6 970 800 人 ,
較 一 年 前 增 加 0.8%。 人 口 增 加 的 原 因 是 出 生
人 數 比 死 亡 人 數 多 19 000 人 , 以 及 有 淨 移 入
居 民 36 100 人 。 二 零 零 零 至 二 零 零 五
年 期 間 , 人 口 的 每 年 平 均 增 長 率 為 0.8%。
二 零 零 五 年 的 出 生 率 註
一 為 千 分 之 八 , 稍 高 於 二 零 零 一 至 二 零 零 四
年 期 間 每 年 錄 得 的 千 分 之 七 , 但 與 二 零 零 零
年 的 出 生 率 大 致 相 同 ; 死 亡 率 則 維 持 平 穩 於
千 分 之 五 左 右 。 因 此 , 人 口 自 然 增 長 率 由 二
零 零 一 至 二 零 零 四 年 期 間 每 年 錄 得 的 千 分 之
二 , 上 升 至 二 零 零 五 年 的 千 分 之 三 。
香 港 人 口 持 續 老 化 。 15
歲 以 下 人 口 比 率 由 二 零 零 零 年 的 17% 跌 至 二
零 零 五 年 的 14%, 而 65 歲 及 以 上 人 口 比 率 則
由 11% 升 至 12%。 年 齡 中 位 數 相 應 地 在 同 期 間
由 36 歲 上 升 至 39 歲 。
15 歲 以 下 和 65 歲 及 以
上 人 口 與 工 作 年 齡 人 口 (15 至 64 歲 人 士 ) 的
比 率 , 即 總 撫 養 比 率 , 由 二 零 零 零 年 的 千 分
之 三 八 六 降 至 二 零 零 五 年 的 千 分 之 三 六 一 。
這 主 要 反 映 15 歲 以 下 兒 童 的 比 例 下 降 , 抵 銷
了 65 歲 及 以 上 長 者 的 比 例 在 同 期 間 的 升 幅 有
餘 。
人 口 政 策 專 責 小 組 於 二
零 零 二 年 成 立 , 由 政 務 司 司 長 擔 任 主 席 , 負
責 統 籌 人 口 政 策 制 訂 工 作 。 所 制 訂 的 政 策 必
須 全 面 , 符 合 香 港 社 會 和 經 濟 長 遠 發 展 需 要
。 自 《 人 口 政 策 專 責 小 組 報 告 書 》 於 二 零 零
三 年 二 月 發 表 後 , 報 告 書 載 述 的 所 有 政 策 措
施 均 已 落 實 或 持 續 推 行 。 有 關 享 用 公 共 福 利
的 資 格 、 跨 界 續 領 公 共 福 利 、 退 休 、 輸 入 專
才 和 優 才 、 鼓 勵 生 育 等 課 題 的 研 究 , 亦 已 全
部 完 成 。 |